Günter Göbel von „Steuern im Handel“ erläutert im Interview, 在线商家在税务方面需要注意什么,以及他们可以利用哪些优势。
在线贸易中的税收:Günter Göbel 谈电子商务与税务机关
“税收”这一主题无疑是商业在线日常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遗憾的是,德国税务机关并不以政策简便著称。

我们与来自“Steuern im Handel”的Günter Göbel探讨了在线商家的税务问题,并了解了其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Göbel 先生,您在《Steuern im Handel》三月刊中探讨了在线贸易的税收问题。从税务角度看,商业性在线交易与私人在线交易有何区别?
“在线贸易中的税收”这一话题在我们这里始终备受关注,因为税务机关对此的关注日益加强。在本期杂志中,我们基本上对以往的报道进行了总结。私人在线交易与商业性在线交易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商业性在线商家必须对其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并在向欧盟境外客户销售商品时注意增值税的特殊规定。相比之下,如果个人通过 eBay 或 Amazon 出售私人物品,则无需承担税务责任。然而,区分是私人交易还是商业交易的界限往往模糊不清,多年后可能会引发与税务机关的争议。经验法则:如果某人持续性地采购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商品(例如在房屋清退过程中),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销售,则属于商业行为。
在线商家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鉴于在线购物新客户数量不断增长,在线商家应意识到,税务机关正密切关注在线贸易领域。因此,未来不久很可能迎来税务稽查员的检查。多年来,税务机关的一支专门小组一直在利用 XPIDER 软件集中排查那些可能具有商业性质的私人卖家。商业性在线商家也可能被 www.archive.org 网站监控。通过 Wayback Machine,可以调取过去几年的门户网站内容。这样,税务机关就能迅速掌握何时、何地在网络上提供了何种商品。
小型在线商家如何利用税收优惠?
对于小型在线商家而言,主要在增值税方面享有税收优惠。一方面,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根据《德国增值税法》第19条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但作为交换,其支付的进项增值税也不能再作为抵扣项。如果选择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规定,则在交易二手商品时,可能受益于差额征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增值税是根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计算的。
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如何受到客户群体构成的影响?
向国外发货有哪些特殊之处?
在线零售中的客户群体构成直接决定了是否需要开具德国增值税、外国增值税或根本无需缴纳增值税。向欧盟境内的私人客户供货时,需注意《德国增值税法》第3c条的特殊规定。根据该规定,在达到特定销售阈值之前,可以避免在境外进行增值税登记(详见《Steuern im Handel》2013年第1期)。向欧盟境外的企业客户供货时,在线商家最迟须在2013年10月1日前决定如何证明货物确实已抵达欧盟境外国家(即所谓“到货确认”)。对于电子商务服务——例如付费下载内容——德国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必须进行详细查询,以确定该服务是供私人使用还是供企业使用(参见《Steuern im Handel》2013年第1期文章)。
您认为德国的税收条件是否足以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的企业家?
我认为,在线零售领域的企业家在税收方面并不比国外处于劣势。当然,偶尔也会存在差异,例如电子书的增值税税率。然而,国外的税收优惠往往伴随着非税收方面的不利因素。那些考虑将在线业务迁往海外的企业家,除了关注税收特殊性外,还应迫切了解海外的民商法规定。不过,如果联邦政府或税务机关能发布一份关于在线零售税务处理的指南,以提供法律确定性,那将是理想的。我们正试图通过《Steuern im Handel》来填补这一空白。该信息服务由来自税务机关(侧重贸易和国际税法的运营审计员)和税务咨询领域的专家提供,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零售商可用的最佳税务筹划方案。
人物简介
Günter Göbel 是 IWW Institut für Wirtschaftspublizistik 的副主编,并于去年推出了信息服务《Steuern im Handel》。由于 Händlerbund 是 IWW-Instituts 的关联公司,其成员可以免费试用《Steuern im Handel》,并享受 20% 的永久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