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对万国邮联新规的回应,德国邮政推出了“国际商品邮件”产品类别。
自2018年1月1日起,万国邮联新规要求在国际信函邮寄中区分“文件”和“商品”。对此,德国邮政作出反应并推出相应产品类别。
德国邮政推出“国际商品邮件”产品类别
早在十月初,业界便获悉万国邮联决定修改国际信函寄送中“文件”与“货物”的区分规则。随着新规公布,关于来自中国或其他第三国包裹运费上涨的猜测随之出现,但德国邮政予以否认:
“由于存在误导性报道,目前邮政客户感到困惑,担心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再允许通过信件寄送商品,且来自中国的电子商务包裹价格可能会大幅上涨。这些担忧是没有根据的。”
德国邮政致力于提供服务,并将在2018年继续区分“文件”和“货物”,因此客户无需担心国际货运中的价格上调或寄件准备流程发生变化。“万国邮联的协议仅影响各邮政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客户毫无关系。”
此外,德国邮政将于2018年初为每季度发送超过五件此类邮件的企业客户推出“国际商品邮件”产品类别。在价格方面,该类服务将参照国际大信封和超大信封的标准,其中大客户可获得按公斤计费的tariff产品。这些产品的重点在于简化向海关征税国家寄送所需数据的交换、提供无需签收的廉价追踪选项,以及确保向国外寄送的可靠时效透明度。
万国邮联:商品类邮件属于“小包裹”
随着新产品类别的推出,德国邮政应对了万国邮联的新规定,该规定未来要求所有含商品内容的邮件必须进行电子数据预申报。
万国邮联的新规包括以下内容:
- 所有含商品内容的邮件今后均被视为“小包裹”,无论其物理尺寸如何。
- 凡不用于书面通信的内容均视为商品。书籍也属于此类,而杂志通常被视为书面通信。
- 每个“小包裹”必须按照国际标准使用唯一条形码进行标识,以便未来能够将其与需交付的数据集对应起来。
- 邮政公司之间国际商品邮件的结算价格将上调。重点在于轻质邮件和挂号信。
根据万国邮联的规定,德国邮政的“国际商品邮件”产品类别即属于此类“小包裹”,必须贴有条形码。德国邮政强调,客户目前无需为此操心,因为德国邮政会代为处理。此外,这些海关技术领域的变更仅适用于寄往欧盟以外目的地的邮件。通过“国际商品邮件”,客户可以方便地与德国邮政交换所有预申报所需的数据。
那么来自中国的邮件呢?
虽然德国邮政表示,从德国发往第三国的包裹不会有任何变化,但从中国等第三国发往德国的包裹情况如何呢?
DHL eCommerce等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预计来自中国的电子商务包裹价格不会出现倍增,因为万国邮政联盟的新规定为此提供了依据。此外,中国在outgoing international mail领域存在激烈的竞争——包括与DHL eCommerce的竞争——这也使得该领域的显著涨价显得非常不现实。此外,我们正与中国邮政进行对话,从中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即outgoing international mail的价格不会出现倍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