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警告函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理由。
商家必须在接受货物后立即检查其订单,并报告任何损坏。如果作为企业主不这样做,则货物被视为“已批准”,接收方以后不能再援引运输损坏。消费者没有此义务,因此也不应被错误地指向此类义务。
一、关于通知义务的通用条款和条件(AGB)条款
发函方:Ido Verband
警告金额:232.05欧元
受影响对象:一般在线零售商
错误的装载固定或不适当的包装:当包裹或包裹必须行驶数百甚至数千公里才能到达其收件人时,导致这些物品损坏的原因有很多。然而,对于运输路径,所有商家都负有责任。
如果买方是消费者,则没有义务在交付后检查货物,并在发现缺陷或损害时立即向卖方发出通知。因此,此类关于(即时)检查和异议的通知(例如在商店的一般交易条款中)是不允许的,并且可以像由Ido Verband那样被警告。
二、带有CE标志的广告
发函方:科隆反不正当竞争贸易与手工业协会 e.V.
警告金额:106.00欧元
受影响对象:一般在线零售商
许多产品上印刷或压印的CE标志,与普遍看法相反,并不是为具体产品颁发的单独检验印章,例如著名的TÜV检验印章。如果在在线商店中将其用作检验印章,可能会带来麻烦。科隆反不正当竞争贸易与手工业协会 e.V. 最近的一项警告函指责该商家通过宣传CE标志误导消费者。
三、不完整的法律声明(包括但不限于)
发函方:Helga Delaporte(通过Hager Hülsen律师事务所)
警告金额:1242.84欧元
受影响对象:鞋类在线零售商
迄今为止我们并不熟悉的发函人Helga Delaporte提供了一出真正的“大杂烩”。在这些费用处于四位数下限的警告信中,指出了电子商务中的核心错误。其中包括以下错误或缺失的信息:
- 缺少注册信息:经营已在商业登记册中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法律声明中告知登记机关和注册号。
- 缺少撤销权告知及缺少标准撤销权表格:每位客户都享有法定的14天撤销权,该权利可以为了客户的利益而延长。然而,必须透明地告知这一点,并且在商店中不得存在相互矛盾的信息。
- 缺少对在线纠纷解决平台(OS平台)的提示:这一错误也不应出现。经营在线商店时,务必记得链接至欧洲在线纠纷解决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