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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收改革:跨年之际有哪些变化?

2021年税收改革:跨年之际有哪些变化? 跨境电商全资讯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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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将在税务方面带来一些新变化。Hellotax的专家解释了商家将面临的情况。

2021年税务新规即将落地,Hellotax专家为您解读商家将面临的关键变化。

随着2021年的到来,多项法律草案正式生效。这些新规旨在简化税法及税款处理流程,同时持续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其中,《2020年年度税法》、《第二部新冠税收援助法》和《第三部行政减负法》的影响最为显著。

一、《2020年年度税法》:核心变化解析

自2021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领域将适用一系列新规定。相关措施将在年内陆续实施,主要生效节点为1月1日和7月1日。无论是居家办公扣除、增值税调整还是团结附加税改革,都将对在线商家、税务顾问及广大纳税人产生深远影响。

引入居家办公定额扣除

鉴于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的重要性显著提升,新规对此做出回应:自新年起,对于仅在家的日历日,每天可申报5欧元的税额扣除。

若家庭办公室不符合一般费用扣除条件,仍可适用此定额扣除。年度最高限额为600欧元,目前仅适用于2020年和2021年。

增值税数字包改革

作为《年度税法》的核心内容,“增值税数字包”旨在加强欧洲内部市场并简化跨境贸易,具体措施如下:

邮购规则与交货阈值统一化

2021年7月1日起,现行邮购法规将被废除,欧盟范围内的送货阈值实现统一。届时将适用统一的10,000欧元门槛,一旦在欧盟内的此类销售总额达到该标准,即需在目的地国履行税务义务。

提示:10,000欧元门槛针对的是欧盟内所有此类销售的总和,而非按国家单独计算!

MOSS升级为一站式服务(OSS)

迷你一站式服务(MOSS)将升级为OSS系统。该系统不仅适应了新的交货阈值,还允许企业在单一成员国处理多国产生的增值税,无需逐国登记。

此外,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进口包裹也可通过OSS程序处理,且无需缴纳进口增值税。

取消22欧元小额包裹免税

自2021年起,价值22欧元及以下的小额包裹不再享受进口增值税豁免,原则上需依法纳税。此举旨在消除对欧洲企业的竞争劣势。为简化流程,相关税费可通过OSS系统履行。

电信服务引入反向征税机制

跨年度后,电信服务提供方可采用反向征收程序(Reverse-Charge-Verfahren),将纳税义务转移至接收方,改变了以往由服务提供方承担纳税义务的模式。

电商平台被视为虚拟供应商

新规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跨境B2C销售的在线平台将被视为“虚拟供应商”。这直接影响增值税义务的归属,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 从第三国向欧盟交付价值低于150欧元的商品;
  • 由第三国企业家或供应商进行的欧盟内部交付。

单身父母减免额上调

根据《第二部新冠税收援助法》,单身父母的年度减免额已提高至4,008欧元。原计划适用至2022年底的限制已被取消,该政策将持续有效。

团结附加税大幅减免

2021年起,约90%的纳税人将免除团结附加税。免税额从年初的972欧元大幅提高至16,956欧元。具体执行标准为:

  • 年收入≤61,717欧元:全额免征;
  • 61,718欧元<年收入≤96,409欧元:按比例征收;
  • 年收入>96,409欧元:按所得税额的5.5%全额缴纳。

疫情补助免税期延长

员工因新冠疫情获得的最高1,500欧元免税援助,申请期限已从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6月。

注意:此次修改仅延长了补助发放的时间窗口,并不意味着可以重复申请或增加额度。

更多涉及公司所得税、继承法和刑法的变更详情,可查阅德国联邦议院官网发布的《年度税法》全文。

二、汽车税上调与通勤补贴增加

自2021年起,新注册的高油耗车辆汽车税将显著上调,税率随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而提高,以鼓励购买节能车型。

与此同时,为减轻长距离通勤员工的负担,通勤补贴扣除额也将上调:第21公里起的固定扣除额从每公里30欧分增至35欧分,并计划于2024年进一步提升至38欧分。

三、疫情税收援助措施逐步退出

随着年底临近,多数疫情相关临时税收措施将终止。增值税率将恢复至原有水平,部分进口增值税缴纳期限则获得短暂宽限。

增值税率回归常态

自2021年1月1日起,德国标准增值税率从16%恢复至19%,优惠税率从5%调回7%。

例外情况:餐饮堂食服务在2021年6月30日前仍适用7%的优惠税率;但食品配送服务自年初起即按7%征税(此前为5%)。

进口增值税缴纳期限顺延

依据《第二部税收援助法》,获准延期付款的企业,其进口环节增值税缴纳期限可从2021年1月16日推迟至2021年2月26日。

四、《减轻官僚主义法 III》简化申报流程

该法案已于2019年底通过,并于2021年正式生效,重点优化了增值税预申报机制。

新规取消了新创企业成立当年及次年必须按月提交预申报的要求。自2021年起,新企业家第一年可估算税负,第二年再根据前一年实际数据计算应纳税额,大幅降低了初创期的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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