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
一个月和30天是相同的吗?
案例主体:IDO协会
罚款金额:232.05欧元
涉及对象:网络卖家
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在线卖家须严格遵守法律规章。例如,撤回政策必须包含强制性信息且表述清晰。在设定撤回期和退货期时,卖家常犯的错误是在商品页面标注“30天退货”,而在规章中却写明“1个月”。乍看之下两者相同,实则存在显著差异:“一个月”的期限在下一个日历月的同一天结束;而“30天”则在整整过去30天后结束。根据具体月份不同,这可能导致数天的时间差。
退货费用由谁承担?
案例主体:Stephan Schulz(由Klier & Ott律师事务所代理)
罚款金额:1,171.67欧元
涉及对象:网络卖家
在线卖家可自行决定是否承担退货费用,许多商家为迎合消费者会提供免费退货服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卖家常无意中提供矛盾信息:如在商品模板或横幅宣传“免费退货”,却在撤回政策规章中注明由买方承担费用。为避免合规风险,务必确保各渠道信息一致。
德国电子产品卖家有哪些义务?
案例主体:Big Difference GmbH & Co. KG(由Blaum、Dettmers、Rabstein律师事务所代理)
罚款金额:1,474.89欧元
涉及对象:电子和电器商品的网络卖家
根据《电气和电子设备法》(ElektroG),作为首个将电气和电子产品引入德国市场的主体(包括分销商、进口商和转售商),均有义务对产品进行注册。相关主体必须在产品页面或页脚/法律声明(Impressum)中注明设备的注册号(WEEE编号)。
有关ElektroG和设备注册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