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视频广告中推广汽车时,必须在视频内直接展示燃油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信息。
吕贝克地区法院曾裁定,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一家汽车经销商通过Facebook发布汽车广告时,因未提供必要的强制信息和标识而被禁止(吕贝克地区法院,2023年6月13日判决,案号:13 HKO 36/21)。
Facebook汽车广告合规警示
电商领域存在大量信息披露义务,涵盖法律文本、标准运输信息及关键商品详情等。针对电子产品、纺织品或玩具等特定品类还有能效标签、材料成分等特殊规定。机动车广告同样适用此类规范,必须明确提供燃油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数据。
某汽车经销商在Facebook发布新款车型短视频时虽包含了上述信息,但相关提示直至第17秒才出现。警告机构与法院均认定该披露时机过晚,不符合合规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时效
该广告因无法确保用户必然知悉强制性信息而违规。若用户仅观看数秒即划走,第17秒出现的关键信息将无法被有效触达。
实操建议:应将强制性说明置于视频开头或永久显示于页脚。若帖子文本非强制关联视频内容,仅在文字描述中披露视为无效。
员工广告行为的企业归责原则
员工通过Facebook发布的广告行为同样归属于企业。若发生不正当竞争广告,停止请求权和消除请求权可直接针对企业主成立(弗赖堡地方法院,2013年7月31日裁定,案号:12 O 83/13)。
涉事经销商曾以“对销售人员广告行为不知情”为由抗辩,但法院未予采纳并下达了司法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