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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口罩的情况下,是否也适用合同解除权?德国法律的实际应用。

即使在口罩的情况下,是否也适用合同解除权?德国法律的实际应用。 欧洲跨境之路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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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许多商店在销售口罩时明确标注,商品不得退货,或仅在未拆封的原包装条件下方可退货。我们被问及此类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20年10月30日

看来,口罩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必备伴侣。既然如此,何不将这种强制要求转化为销售机会?许多服装或配饰制造商已将口罩纳入产品系列。尽管以高价出售专门设计的口罩引发争议,但这确是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

许多商店在售卖口罩时注明“不得退货”或“仅未拆封原包装可退”。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消费者保护与卫生健康——哪个更重要?

排除在线订购口罩的退货权似乎合情合理,因为口罩旨在防止感染。允许无限制退货违背其用途,且退回口罩存在健康风险,对卖家毫无价值。

然而,从消费者角度看,购买前试穿以做出决定是合理且必要的。脸型各异,松紧带或系带长度直接影响佩戴舒适度及防护效果。若口罩不合适,佩戴不适甚至无效。那么,关于合同解除权的一般性声明是否有效?消费者是否必须为不合适的口罩买单?


原则:即使已使用,仍享有合同解除权

原则上,消费者在互联网订立的合同中几乎均享有合同解除权,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基本规则。普遍认为“使用商品即排除解除权”并无法律依据。仅在法律特别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消费者的合同解除权才可能被取消。


是的,但是……

若无例外情况,上述现实对卖家不公。因此,法律针对特定商品限制了合同解除权。对于卫生防疫类产品,若交付后消费者撕毁密封包装,原有解除权可能提前失效。

但何为卫生用品、口罩是否属此类,法律尚无明确解释。部分商店暗示所售口罩非医疗器械(如售价约25欧元、不具备过滤功能的布质“临时口罩”),这可能自食其果。对于符合医疗器械法规的防护口罩,情况则完全不同。司法实践表明,提供错误信息或试图否定解除权的做法可能因其他原因失败。


密封并贴封条

排除合同解除权并非易事:口罩必须处于密封包装内并由消费者拆封。普通塑料袋或薄膜胶条不构成法律要求的“封印”。只有当口罩被额外材料密封,且封印上注明“卫生封印——若损坏或移除则无法退换”等信息时,才能援引排除规定。

一旦打开密封包装,出于健康保护目的,必须存在排除解除权的可能性。建议使用原始包装以保证密封性。但最终取决于法律适用:口罩是否作为健康卫生用途出售?是否以密封包装交付?包装是否有适当说明?鉴于司法实践倾向于消费者,法院可能反转局势。商家需确保满足所有条件,并在争议中向法官证明立场。


注意过度警告

此处法律状况尚不明确,标准排除情形的适用已被排除。强烈不建议使用请求和警告横幅,尽管许多网店仍在这样做。合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只需一般告知,无需额外信息横幅。缺乏依据的过度警告可能构成违规,因其限制了消费者权利。

在亚马逊上合法安全地突出和推广产品。营销与法律义务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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