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高等地方法院强调,依据《产品安全法》,制造商信息必须直接标注于产品本体。自2024年12月起,电商领域将实施更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强化消费者保护与产品安全。
明年12月起,随着信息披露义务的扩大,在线商店需提供专门的制造商信息。此前该要求多见于食品领域,现将于12月扩展至所有产品。需注意,产品本身长期以来即须具备特定标识信息。
制造商信息应尽可能直接标注在产品上
若产品缺陷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消费者需能迅速找到责任方。鉴于购买渠道记忆模糊,除销售商外,生产商亦须承担责任,此义务源于《产品安全法》第6条。
消费品或其包装上必须标明:非欧洲经济区境内制造企业的名称、授权代表或进口企业名称及联系地址。此举旨在确保可追溯性,便于发布消费警示或召回。缺失上述信息(如纯零售商销售标识不全商品)可能面临律师函警告。
即使对单个部件也需进行直接标识
某游戏椅制造商以散装零件形式提供自组装产品,仅将信息标注于包装和标签上。法兰克福高等法院明确裁定此举不合规(2024年2月13日裁决,案号:6 W 5/24)。
根据《产品安全法》,除非技术上不可行或成本过高,否则责任方姓名地址必须直接标注于产品上。本案中,在靠背或座面下方标注完全可行。法院强调,若包装丢弃后仍需获取制造商信息,则必须在产品本体上进行标识。
有必要为新的《产品安全法规》做好准备
为避免法律风险,建议立即随机抽查商品系列是否具备完整标识。同时应着手准备下一阶段合规工作:确保在2024年12月前满足适用于在线贸易的《产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