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登堡高等地方法院裁定,即使没有购买行为,评价也可能是允许的。
奥尔登堡高等地方法院(2024年6月4日判决,案号:13 U 11/23)裁定,在个案中,非客户群体成员的评价也可能被允许。
给一位女律师的一星评价
整个判决由Haufe报道,基于这样一起案件:一位女律师收到被告给出的一星评价,评论内容为“否”。该女律师起诉要求禁止该评价者继续发布评价,因为该人实际上从未成为她的委托客户。双方之间的接触仅限于一通电话,内容是关于她代理的一个合伙公司(GbR)向该被告开具账单的问题,而该被告在该合伙公司中拥有一项债权。
女律师的诉讼获得了支持。尽管被告原则上有权对这位女律师进行评价,但他本应明确说明自己并非其委托客户。在线评价通常基于客户或服务接受者的体验,因此一般读者可能会错误地认为女律师与被告之间存在委托关系。
电子商务中的一件棘手事
商家不时抱怨收到来自那些根本未在它们那里购买过商品的人的评价。该判决明确指出,这并非绝对必要。如果有人走进商店只是为了问路,他当然也可以评价店员的服务态度;同样,那些仅仅在网上商店咨询产品信息的人也是如此。然而,他们必须在评价中公开说明并未发生任何买卖合同关系。
不利之处在于,尽管这些评价具有透明度,但它们仍会纳入总体评分中,从而可能扭曲整体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