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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法规(GPSR):在线商家常见问题概览

产品安全法规(GPSR):在线商家常见问题概览 跨境电商全资讯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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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风险评估、制造商信息、市场平台等:这里为你解答关于《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的各类疑问。

GPSR目前仍有许多问题待解。我们在此解答了其中许多问题。

针对《通用产品安全法规》(简称GPSR)的倒计时正在进行中:该法规将于2024年12月13日生效,并带来许多新的义务。在这里,你可以再次找到关于该法规具体问题的解答。

你可以在此处找到包含更深入背景信息的GPSR常见问题解答。

商店中的制造商信息

根据GPSR规定,产品报价中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制造商名称(商号或注册商标)、制造商的邮政地址和电子联系方式;
  • 如果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设立住所:需注明在欧盟境内设立住所的责任经济运营者的姓名、地址和电子联系方式。

是否必须在产品文本或产品详情页直接提及制造商?

是的,制造商数据必须在报价中直接注明。这可以通过产品文本或产品详情页来实现。

我只销售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即便如此,我是否仍需在每个报价中提供关于该制造商的信息?

是的,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在每个报价中单独注明制造商。GPSR对此没有例外规定。

将制造商数据放置在产品描述中的标签页或展开菜单中是否足够?

是的,关键在于标签页必须有明确的标识,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楚知道在该标签页中可以期待看到哪些信息。

是否必须提供制造商的姓名、地址和电子邮件,还是仅提供联系表单即可?

可以同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和指向联系表单的链接。

如果我对产品进行个性化定制,我是否被视为制造商?

是的,在这些情况下,个人可能成为制造商。在此情形下,该人被视为制造商:

  • 其对产品的改变方式超出了该产品原始风险评估所涵盖的范围;
  • 如果由于变更导致危险性质发生变化、产生了新的危险或风险水平升高;
  • 如果这些变更并非由消费者本人或其委托为其自身需求而进行。

因此,从事客户订单加工的人尚不被视为变更产品的制造商。然而,如果不从事订单加工,而是将产品作为库存进行变更,在满足前两点条件的情况下,可能被视为生产者。

例如:T恤坯布通过不同技术重新染色。在此过程中,化学处理可能会为过敏者带来此前不存在的新的风险,同时也提高了风险水平。

如果制造商位于欧盟境外,是否必须指定进口商或欧盟内的责任人?

是的,对于总部位于欧盟境外的制造商,必须指定一位总部位于欧盟境内的责任人。责任人可以是:

  • 进口商;
  • 由制造商书面授权以制造商名义履行规定职责的授权代表;或者
  • 在欧盟境内设立的履约服务商(针对其处理的产品),前提是上述其他经济运营商未在欧盟境内设立。

如果制造商未指定责任人,我能否自行作为经销商将自己列为责任人?

是的,如果您自己从第三国进口商品,您因此可以成为责任人。

如果我不想注明制造商,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注明制造商企业是强制要求。这一义务并非新设:根据《产品安全法》,产品上必须标明制造商已是强制性规定。

如果我的进口商同意,我可以将其标注为制造商吗?

如果根据GPSR标准他并非制造商,则也不得将其标注为制造商。

如果我无法注明制造商,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首先检查该产品是否属于《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的适用范围。如果属于,情况就会变得复杂:必须始终标明制造商。今后请避免销售没有制造商信息的商品。作为临时补救措施,可以先将自己列为制造商。但这样一来,您也必须履行制造商在风险评估、产品召回等方面的义务。

当品牌名称与制造商名称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标明制造商名称。

如果商标许可持有人发生变更,而相关产品仍在流通中,该怎么办?

在此类情况下,请查看产品本身标注的制造商信息,并将该信息纳入您的商品描述中。

图片中标注的安全警示和制造商信息是否被允许或必需?

可以将这些信息以图片形式呈现,但这并不推荐:如果同一产品有多张商品图片,且相关信息仅出现在最后一张图片上,这些内容可能不被视为符合法规要求地直接包含在商品描述中。更稳妥的做法是在产品描述中以文本形式提供这些信息。这也是无障碍解决方案,因为如果图片未正确标注,辅助软件无法读取其中的内容。

目录中的信息义务是否也需要履行?

是的,只要目录中包含订购选项(例如明信片或电话订购)。

安全与警示说明

简要回顾: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第19条关于远程销售义务的规定,“根据本法规或适用的欧盟协调法律 [...] 应贴在产品或包装上,或附随提供的任何警示说明或安全信息”,必须在商品描述本身中“清晰且醒目”地包含。

安全与警示说明应在何处提供——在安装指南中、产品包装上还是商店网站上?

警示和安全说明必须包含在商品描述本身中。仅将其放在随附文件或产品包装上是不足的。

针对每个制造商和产品类别,安全与警示说明是否可以采用通用表述?

不行。警示和安全说明必须纳入每一个单独的商品描述中。即使商店中某些产品的警示和安全说明完全相同,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也必须在每个商品描述中插入这些信息。

仅使用图标来传达安全说明是否足够?

不,仅使用象形图是不够的。《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要求“清晰且易于辨认”。由此可推知,相关提示必须直接且明确地给出,因此建议采用文字形式。此外,警告和警示应按照欧盟各项协调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部分法规强制要求使用文字形式;另一些则允许使用象形图。建议参考制造商在包装或说明书中如何呈现警告和安全提示,并沿用其方式。

将安全和警示提示以PDF文档链接的形式提供是否足够?

不够。安全和警示提示必须在销售页面本身中直接展示。

在产品上仅提供二维码是否足够?

不够。安全和警示提示必须在销售页面本身中直接展示。

如何清晰、有条理地展示较长的安全提示?

展示全面的安全提示颇具挑战性:目前尚不清楚如何以合理且清晰的方式,将全面的警告和安全信息直接整合到各个产品列表中;特别是在产品概览页面上,几乎不可能在不使用链接的情况下“醒目地”展示所有警告提示,因此描述性链接可能更为有用。
然而,目前仍存在监管机构或法院严格解释该规定的风险,即使是以描述性方式呈现的单纯链接,也可能在法律上存在风险。

使用说明必须随产品附带,还是在线提供即可?

如果产品需要配备使用说明,仅在商店网站提供是不够的。但也不必将纸质版随货寄出。只需以数字形式(例如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中的PDF文件,或存储在数据载体上)提供即可。

如果没有警告和警示提示,需要注明什么?

无需注明任何内容。在此情况下,也无需告知用户不存在特殊的警告和警示提示。

安全提示是否需要翻译成所有欧盟官方语言?

目前尚无明确答案。为稳妥起见,建议在配送目的地国家的语言中提供警告和警示提示。但也有充分理由认为,无需提前翻译,只需在后续阶段(例如在随附文件中)以相应官方语言提供提示即可。

CE标志是否在商店内(例如在产品图片中)必须可见?

不需要,并无此类强制性要求。

带有CE标志的产品是否免于适用《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

必须加贴CE标志的产品并不免于适用《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CE标志不属于GPSR意义上的警示提示,因此CE标志本身无需作为警示提示一并展示。

产品标识

简而言之:除了商店中的信息披露义务外,还有必须在产品本身满足的标识要求。包括:

  • 规定的警告和安全提示;
  • 制造商信息,包括联系地址和电子联系方式;
  • 如果制造商企业不在欧盟境内,则需指定一名位于欧盟境内的责任人,例如进口商的数据;
  • 型号、批次或序列号,或其他便于消费者识别且易于读取的标识元素。

最后三项信息必须直接标注在产品本身上。如果因尺寸或结构原因无法实现,标识也可例外地印在包装上或随附文件中。这些针对产品本身的标识要求属于制造商的义务。但商家必须确保其销售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如果销售的产品没有制造商标识,商家可能会因此被警告。

重要的是,消费者能够“亲手”获取这些信息。仅提供数字版本是不够的。

如果信息无法印在产品上怎么办?

某些产品不适合直接标识。有些产品太小;有时材料也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信息可以例外地印在包装上。随附文件(如送货单、说明书或可能还包括发票)也提供了其他选择。

每个产品是否都必须有唯一的识别号码?

是的,《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规定,制造商必须确保“其产品带有型号、批次或序列号,或其他便于消费者识别且易于读取的标识元素;如果因产品尺寸或性质原因无法实现,则需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中注明所需信息。”

除批次号外的其他元素是什么意思?

目前尚不明确。这些元素旨在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进行产品召回,并使消费者通过查看该号码或所谓的“其他元素”来判断其产品是否受到影响。很可能与批次号类似的编号最能满足这一要求。

GTIN 或 EAN 能否用作“批次号”?

不,因为EAN和GTIN(通俗地也称为条形码)通常印在包装上。如果它们位于产品本身,通常会使用易于移除的贴纸,或者这些贴纸的粘贴方式往往被消费者认为令人不适,因此会被移除。但GPSR要求的编号应直接标注在产品上,仅在例外情况下才出现在包装上。

个性化产品需要哪些编号?

即使是个性化产品也需要类型、批次、序列号或类似标识。目前尚不清楚此类类似标识具体为何。在此情况下,最有可能满足要求的是与批号类似的编号体系。

产品本身需要标注哪些信息,以及何时只需提供说明书?

产品本身必须标注制造商数据,对于来自欧盟以外的商品,还必须标注责任人的信息。批号(或类似标识)也必须标注在产品上。仅当产品尺寸过小或其性质不允许时,方可例外地将这些信息标注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中。

送货单和发票是否属于随附单据?

对此,法规中未作规定。目前我们认为,发票或送货单可以作为随附文件。

在产品或包装上提供二维码是否足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信息必须能够被直接感知。如果包装也不合适,可以将信息放在随附文件中。重要的是,消费者必须能够将信息拿在手中。

GPSR是否也适用于标签、手工艺品或定制产品等小型产品?

是的,如果产品太小而无法标注信息,这些信息也可以印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

如果制造商未提供安全说明,我是否可以认为我也无需提供?

通常情况下是。如果你仍然不确定,请再次向你的制造商咨询。

风险分析/风险评估

简而言之: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生产产品的企业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相关文件需保存十年。

透明度说明:文章初稿中曾使用“风险分析”一词。然而,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并非同一概念。分析仅是风险评估的一部分。因此,文章已据此进行了调整。

风险评价是否必须纳入在线商店?

不需要。风险评价是制造商的义务,因此也仅由制造商执行并保存。

B2B产品是否也需要进行风险评价?

GPSR(《通用产品安全法规》)同时适用于B2B和B2C领域。只有当可以排除产品流入消费者手中的可能性时,GPSR才不适用。

风险评价应如何进行,其深度要求是什么?

根据GPSR的要求,风险评价应系统地识别潜在危险、评估风险,并定义降低风险的措施。它包括对消费者因产品而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的分析,涵盖机械、化学或电气等风险,并需考虑潜在损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的深度取决于产品的类型及其危险潜力:风险越高,分析应越详细和全面。

风险评价是否必须针对每个产品单独进行,还是可以将产品组合并进行汇总评价?

如果产品具有相似的特性、用途和风险潜力,则可以将风险评价按产品组进行汇总。在这种情况下,分组分析是合理且允许的,因为风险和安全性要求是可比的。然而,必须确保该分析充分覆盖该组中每个产品的特定风险。但对于具有独特特征或更高风险的产品,则应进行单独的风险评价。

对于化妆品而言,仅进行安全分析作为风险评价是否足够?

对于化妆品,只要安全分析全面涵盖所有相关风险,即可作为风险评价的一部分。该分析需同时考虑健康和物理危害,如皮肤相容性、可能的过敏反应以及微生物风险。重要的是,安全分析必须满足化妆品的所有法定要求并有充分记录。如果安全分析在GPSR背景下涵盖了特定风险,则可视为风险评价;否则,还需进行额外的检查。

对于明信片或日历等产品,是否有必要进行风险评价?

是的,对于所有受《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约束的产品,都需要进行分析。对于明信片或日历等产品,通常不需要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因为它们对消费者几乎没有安全风险。然而,仍应进行基本评估,以确保不存在潜在危险,例如锋利边缘、有毒颜料或可吞咽的小部件(针对某些元素)。总体而言,这些产品被归类为低风险,简单的、有记录的评估就足以满足法律要求。

手工艺品和个性化产品是否需要风险评估?

是的,原则上,如果手工艺品和个性化产品符合产品安全要求并计划用于销售,则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在实践中,对于小批量生产或单件制造的产品,简化的风险评估往往就足够了。建议评估产品的典型风险,并记录使用过程中的主要安全方面。

是否有风险评估的模板?

是的,存在可用于指导企业的风险评估模板和范例。这些模板通常是跨行业的,可以根据特定产品和其具体需求及风险进行调整。它们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1. 产品描述:关于产品、其用途和目标受众的基本信息。
  2. 潜在危害识别:列出可能的物理、化学、电气和机械风险。
  3. 风险分析: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
  4. 降低风险的措施:记录降低风险的措施以及确保产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5. 剩余风险评估:分析通过采取的措施是否已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6. 监控与控制:在产品投放市场后,定期检查产品安全的程序。

许多模板以Excel或PDF文档的形式提供,通常可通过行业协会、贸易组织或专业服务提供商获取。一些电子商务平台或合规服务提供商也提供针对特定产品类别的模板,这些模板符合GPSR的法律要求。

特定产品类型

简而言之:GPSR适用于所有消费品。根据第2条第2款,GPSR明确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 人和动物药品;
  • 食品;
  • 饲料;
  • 活体植物和动物、封闭系统中的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微生物,以及与动植物未来繁殖直接相关的动植物产品;
  • 动物副产品及衍生产品;
  • 植物保护产品;
  • 由服务提供者在向消费者提供的运输服务中直接操作、供消费者移动或旅行使用且不由消费者自行操作的交通工具;
  • 航空器(飞机等);
  • 古董。

该条例是否也适用于艺术品和收藏品?

不,艺术品和收藏品属于古董的例外范围。

什么是艺术品?

根据GPSR的定义,艺术品通常是指主要为装饰或审美目的而制造的产品,不具备特定的实用功能。例如雕塑、绘画、手工制作的独特物品或其他具有艺术价值的物品,这些物品通常在画廊、博物馆出售或作为收藏品展示。

GPSR对艺术品的处理方式通常不同于日常用品,因为它们往往不受相同的安全要求约束。然而,这仅适用于确实不具备潜在危险功能的艺术品(例如没有锋利边缘或有毒涂层的家具或装饰物)。如果某件艺术品具有实际用途或对用户存在风险,则可能受GPSR管辖并触发具体的安全要求。

什么是收藏品?

根据GPSR的定义,收藏品是指主要出于收藏目的或作为装饰品购买的产品,而非用于日常使用。收藏品示例包括硬币、邮票、稀有书籍、动作人偶、复古玩具或古董。

对于收藏品,通常适用与日常用品不同的要求,特别是当它们明确声明为不适合儿童使用的收藏对象时。然而,如果某件收藏品可能存在潜在危险——例如人偶上的小可拆卸部件或古董物件中的有毒材料——则仍可能适用GPSR的安全要求。关键在于该产品在GPSR框架下是否被认为适合其预期用途和目标受众。

什么是古董?

古董通常是至少100年历史的物品,因其年代、历史意义、稀有性或文化价值而被收藏。它们通常包括家具、艺术品、珠宝、装饰品以及过去时代的日常用品,如今主要用于装饰目的或作为收藏品。

古董与普通日用品不同,因为它们通常不再具有现代日常生活中的实用功能,并常被视为历史文物。

该法规是否适用于二手产品?

是的,至少在合理预期这些产品仍符合当前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如果产品说明中明确指出该产品必须先进行整修或维修,则通常不能假定其符合当前的安全标准。因此,此类产品不属于《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的适用范围。

该法规是否也适用于珠宝?

是的,对于首饰没有例外规定。但如果该首饰属于古董,则情况有所不同。

GPSR 是否也适用于书籍?

是的,书籍也不在条例的豁免范围内,除非它们是古董或收藏品。

GPSR是否适用于数字商品?

是的,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也适用于数字产品,前提是它们被视为消费品。

该条例是否适用于租赁的产品(服务)?

是的,例如,该法规也适用于提供充气城堡或工具租赁服务的供应商。欧盟《产品安全法规》主要适用于专为消费者设计或在合理可预见条件下由消费者使用的产品。服务本身不属于该法规的适用范围。然而,该法规涵盖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提供的产品。这意味着,如果某项产品在服务期间提供给消费者并由其使用,则该产品受该法规规定的约束。例如,保龄球馆提供的保龄球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该法规是否适用于已通过生物杀灭剂法规或玩具指令等专门法规进行监管的产品?

不,GPSR 不适用于已通过特定欧盟法规(如《生物杀灭剂条例》(EU) 第 528/2012 号或《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监管的产品。当这些特殊法规为特定产品规定了详细的安全要求时,它们具有优先效力。

GPSR在此类情况下仅起补充作用,且仅适用于特殊法规未完全涵盖的领域。这意味着,只有当存在特殊法规未规定的安全方面时,GPSR的一般安全要求才适用。这样可以确保消费者得到全面保护,同时避免双重规定或矛盾。

此外,对于此类产品,还必须满足在线商店中的扩展信息义务。

该法规是否也适用于跳蚤项圈和类似产品?

是的,只要跳蚤项圈未被生物杀灭剂法规(EU)第528/2012号等特定产品法规所覆盖,它们原则上就属于GPSR的适用范围。

然而,如果跳蚤项圈含有生物杀灭活性物质,则优先适用生物杀灭剂法规,该法规对这类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标签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果消费者的安全或宠物的安全受到其他方面的影响,而这些方面未被生物杀灭剂法规所涵盖(例如机械风险或可吞咽的小部件),则GPSR可能作为补充适用。

不符合新要求的旧库存是否可以继续销售?

是的,前提是这些产品仍然安全。在2024年12月13日之前已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法规规定,成员国不得限制在12月13日之前投放市场的产品的销售。这意味着这些产品可以转售,且GPSR(包括新的信息义务)不适用于它们。不过,必须满足一些前提条件:

  • 该产品符合现行产品安全法并满足其要求;
  • 该产品确实在12月13日之前投放市场。

"投放市场"和"在市场上提供"是什么意思?

这其中包括"为分销而交付"。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产品在12月13日之前生产,但在此之后才被批准用于分销,则它受新法规约束。

平台上的要求

Amazon上在哪里存储这些信息?

为了实施相应的规定并管理合规要求,Amazon在产品详情页面上引入了一个新部分:“安全和产品资源”。

Amazon在SellerCentral向卖家发布的通知中表示:“您的产品图片现在与图片、文档和合规信息分开。消费者可以在这里找到您的营销图片和产品信息。”这使得卖家更容易检查是否已提交必要的合规信息。此外,这些数据也对消费者易于访问。

Ebay上如何存储相关信息?

Ebay指出必须存储相关信息,并为此提供了专门的字段。

Etsy上如何存储数据?

在Etsy上,最好将相关信息存储在产品描述中。这里需要充分利用平台的设计功能,以便尽可能好且清晰地构建商品描述。

Kleinanzeigen上的卖家是否也受GPSR影响?

如果Kleinanzeigen上的卖家从事商业活动,他们也会受到影响。GPSR并未对交易平台进行区分。

如果Amazon提出超出法定要求的特殊要求(例如额外的安全图片),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方法是坚持指出产品无需满足这些要求。

是否需要上传符合性声明和数据表?

不需要。不过,部分交易平台提供了相关选项。尽管法律未强制规定,但Amazon偶尔也会要求提供。

如果平台未提供某些法定必要信息的字段,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产品描述中列出所有必要信息。

如果在Ebay等交易平台上无法提供完整信息,应如何处理?

例如,如果字符限制不允许提供完整信息,这是一个严重问题,因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可能会面临律师函警告。虽然GPSR要求直接展示信息;但在完全不提供任何信息的情况下,一个具有说明性的链接可能是例外解决方案。然而,这种链接也可能带来律师函风险。在此情况下,应强烈要求平台为商家提供一个安全的解决方案。

在截止日期前已在交易平台上列出的产品会怎样?

对于自2024年12月13日起投放市场的所有产品,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产品是否在此之前已列出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具体产品何时被投放市场。

示例:某盘类服务已列出多年。12月13日后,卖家补货并从批发商处重新采购该盘类服务。即使该产品形式已经销售了更长时间,现在也必须履行新的信息披露义务。

支持、罚款及法律后果

Händlerbund如何支持在线零售商?

Händlerbund提供两种支持服务:

产品描述法律扫描:通过法律扫描可以自动检查产品描述是否符合要求。除了检查对GPSR的遵守情况外,还会排查来自竞争法和商标法的一般警告风险。

GPSR检查:在GPSR检查中,律师会查看你多达五个在线产品列表,并检查是否满足产品安全法规的要求。随后,将发送一份详细的检查报告,其中包含提示和明确说明,指出哪些信息缺失或需要调整。

店铺深度审查:此外,还会在店铺深度审查中检查新义务的履行情况。这些STP是Professional和Unlimited套餐的一部分。

不遵守规定可能面临多少罚款?

GPSR要求成员国制定处罚规定。在德国,计划通过修订《产品安全法》来实现这一目标,目前已有专家草案出台。该草案将未遵守GPSR义务的行为定性为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处以高达10万欧元的罚款。

如果我作为制造商受GPSR约束(例如因为我以自己的品牌销售产品),我是否需要对损害承担责任?

《产品安全法》并未改变《产品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产品责任法》,以自有品牌销售产品的个人被视为制造商,并因此需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可能会被发出警告函吗?

是的,如果不履行信息义务,可能会遭到竞争对手、行业协会或消费者保护中心发出的警告函。警告函的费用各不相同,通常处于三位数欧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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