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4日 | 最后更新:2025年8月13日
泛欧模式(Pan-EU)一直是亚马逊等欧洲电商平台扩大销售的高效方式,通过在欧盟多国仓库存储商品并从当地履约,有效缩短配送时间并降低运营成本。然而到2025年,该模式已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深度绑定。不合规不仅面临行政罚款,还常导致平台封禁账户或下架商品。
PPWR与EPR——欧盟包装法规变更
2025年是关键节点。一方面,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于2月生效,旨在统一全欧盟包装及废弃物规则;另一方面,卖家仍处于过渡期,各国国内法规在标识和注册系统上差异显著。采用泛欧模式的电商必须兼顾欧盟要求与地方性法规,无法通过“单一方案”简化操作。
尽管全面协调目标定于2026年8月,但部分要素(如标识)期限更晚,实际延长了统一进程:
- 2026年8月:大多数法规开始适用(一般过渡期结束)。
- 2028年8月:统一标识生效(欧盟范围内垃圾桶和包装标签标准化,例如不再仅在法国单独使用Triman标志)。
- 2030年1月:所有包装必须符合可回收设计(design for recycling)要求。
法律虽已于2025年2月生效,但真正实现“市场统一”、消除各国法规差异担忧的时刻,将在2026年8月12日(一般规则)及2028年(标签要求)到来。
PPWR过渡期——为何国内法规仍然有效
EPR体系的核心是“将包装投放市场”。这意味着在每个商品进入流通的国家,以及泛欧模式下仓库所在地,均由卖家(而非生产商)对包装负责。无论销售规模大小或公司总部是否设在波兰,此规定均适用。对德、法、意等国监管机构而言,卖家即视为包装生产商,须承担消费者使用后包装的处理费用。
电商平台已迅速执行相关义务。亚马逊、eBay、Kaufland等平台要求卖家提供各国EPR注册号,缺失号码将导致对应市场商品自动下架,即使货物已入仓也不例外。
2025年欧洲包装标识
EPR最直观的体现是直接印在包装上的象形图和说明信息。尽管PPWR承诺未来统一符号,但目前卖家仍须遵守各地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规定。
特里马尼(TRIMAN)和伊诺特里(Info-tri)——法国义务
法国仍是欧洲监管最严国家。产品必须标注“Triman”标志,表明需分类回收。仅标Triman并不足够,还需提供“Info-tri”详细分类指南,告知消费者各组件(如纸板、薄膜、胶带)应投入哪个垃圾桶。2025年,法国监管机构及平台对外国卖家的审查趋严,缺乏标识常被禁止销售。
意大利——材料代码与强制处置说明
意大利同样严格但方法不同。包装每个部分必须标注材料代码(如瓦楞纸板PAP 20、聚乙烯薄膜LDPE 4),并附意大利语处置说明(如“Raccolta Carta”)。通用英语包装无法满足其销售需求。
西班牙——2025年起新标识规则
自2025年1月起,西班牙实施新的废弃物分类告知规则。包装符号须明确指示特定材料应投入哪个垃圾桶。此外,可重复使用包装必须标有经当地EPR系统认证的特殊符号。
德国与波兰:无强制图标但期望增长
德、波目前对称形图规定较宽松,无强制使用特定图形(如Triman)的要求,但日益推荐在回收三角中使用标准材料代码。虽非法定强制,实践中有助于满足平台和消费者期望。
欧盟关键国家的EPR注册
除包装标识外,国家EPR系统注册同样重要。德国卖家须在ZSVR基金会管理的LUCID系统注册,并与Interzero、Reclay等“双轨系统”签约。LUCID编号为强制性,须在平台卖家面板申报。
法国注册通过Citeo等系统进行,卖家获得UIN(唯一识别号码)。平台要求提供该号码,否则面向法国客户的商品将被屏蔽。
意大利由国家联盟CONAI主导。小企业程序虽简化,但注册义务及提交包装质量声明仍有效。
西班牙卖家须列入公共行政部门维护的生产者登记册,并与Ecoembes等EPR系统合作,同时需定期报告。
小市场≠少义务
向奥地利、比利时、荷兰、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等国销售虽可能是补充,但从EPR角度看义务并未减少。
奥地利自2023年起要求外国卖家指定当地授权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显著提高准入门槛,注册和结算主要通过ARA系统等完成。
比利时(Fost Plus)和荷兰(Verpact)设有数量阈值,低于阈值不收费,但越来越多平台要求即使零申报也须注册和报告。
捷克(EKO-KOM)和斯洛伐克(ENVI-PAK)豁免门槛较低或仅覆盖部分包装类别,多数卖家仍需活跃注册号。
葡萄牙由Ponto Verde系统管理,属监管严格市场,无论销售规模大小均强制EPR注册。这些国家虽少要求独特象形图,但缺注册号正日益导致平台封锁销售。
快速检查清单——当前注意事项(PPWR)
1. 确定角色并核查义务
- 明确您在供应链中的角色(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销售商)。
- 核查每种角色对应的具体义务。
2. 识别并分类包装
- 列出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包括:
- 运输和发货包装;
- 产品包装;
- 填充物(纸张、薄膜、气垫等);
- 标签。
3. 确保符合“为回收而设计”原则
- 验证包装是否将从2026年起满足新的最低可回收性要求。
- 评估材料、结构及组件的可分离性。
4. 准备符合性声明(DoC)
- 做好为每个包装持有符合性声明的准备。
- 该义务将于2026年8月12日起生效。
5. 如需要,指定授权代表(AR)
- 检查公司是否在出口国设有总部。
- 若无,须指定授权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6. 早期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 寻找EPR与合规合作伙伴,以支持注册、协助履行AR职责,并逐步指导满足PPWR要求。
总结——EPR是全欧盟合法销售的基础
对泛欧模式企业而言,2025年意味着必须采取整体性EPR管理策略。包装审计、标识与材料代码验证、仓储国注册完整性核查及按时报告包装数量,已成为国际销售日常管理的一部分。越来越多企业选择Interzero、Lizenzero等平台服务,通过单一面板集中管理多国EPR义务。
到2025年,EPR已不再是可拖延的“纸面义务”,而是泛欧模式下欧洲合法销售的基石。尽管PPWR预示简化和协调,但未来数月仍将处于各地法规并行状态。如今就注重正确标识、注册和报告的卖家将获得竞争优势,避免昂贵禁令和罚款。
再次强调,为PPWR做准备不能免除遵守现行国家法规的义务。在PPWR要求实际生效前,企业必须完全符合当前国家规定,特别是EPR、标签标识、注册、报告及缴纳环境费用等义务。国家主管部门将继续执行这些规定,潜在处罚措施依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