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判决:未注明价格的邮件询价不构成住宿合同
美因河畔法兰克福高等地方法院(OLG Frankfurt am Main)近日作出裁决,驳回了一家酒店针对某企业约10,000欧元付款及损害赔偿的请求。该案中,涉事企业发送的邮件主题虽为“房间询价”并包含时间段与房间数量,但因未注明价格,法院认定其缺乏成立住宿合同的法律约束意图,仅视为对可用性及报价的询问。
法律要点解析
法院明确指出,只有将时间段、房型与价格三要素结合,才能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本案中,酒店后续发出的“预订确认”并未促成合同成立,且另一方的沉默也不构成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
跨境电商启示
该生效判决为电子商务及在线预订业务敲响警钟:无明确价格标注即无有效预订。商家在数字预订流程中务必确保报价参数清晰完整,以规避类似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