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
德国电子商务再次证明,法律违规的成本可能与单笔交易或社交媒体帖子的价值完全不成比例。在2026年8月14日披露的案件中,索赔涉及三种截然不同的行为:在Kleinanzeigen上销售仿制家具、非授权分销商在Amazon上提供Miele产品,以及在TikTok上使用音乐作品。这些案件涉及的金额分别为2,371.50欧元、3,398.48欧元和5,065.90欧元。
共同要素是警告函(Abmahnung),即在德国向被指控违法主体发出的庭外法律文书。根据案件不同,它可能包括要求停止特定行为、承担法律服务费用、披露违规规模、支付损害赔偿或作出未来不再实施该行为的承诺声明。仅收到此类信函并不意味着其中所有要求的金额都是合理的。
对于在德国销售的波兰企业而言,风险范围超出了对商店规则或退货信息的审查。它还涵盖商品来源、商标使用方式、制造商设定的分销条件、照片及营销材料,以及越来越多地涉及用于TikTok、Instagram Reels和视频广告中的声音内容。
尤其危险的是那些企业家视为例行公事的诉讼。商人从欧洲中间商处购买一批品牌产品并自动在Amazon.de上发布;社交媒体运营者选择TikTok应用中流行的音乐作品;员工准备一份类似设计师款式的商品信息并注明这不是正品。每一项操作都可能触发完全不同的法律机制,且后续成本不仅限于下架商品或视频。
在Kleinanzeigen上销售仿制品:“这不是正品”的声明并不能消除风险
其中一起八月案件涉及Plank Srl和一名在Kleinanzeigen上提供模仿受品牌权保护产品的凳子的卖家。尽管描述中明确说明所售物品并非该品牌的原装产品,但这并未使卖家免于索赔。侵权行为是通过权利所有者利益下的测试购买发现的。
上述金额2,371.50欧元在此阶段包含法律费用。随后卖家需提交关于违规范围的资料,之后可确定进一步的损害赔偿请求。从商业角度来看,这种结构尤为重要:第一封信中列出的金额并不总是决定整个案件的总成本。
德国《商标法》(Markengesetz)赋予商标权人对其使用的特定控制权。同时,该法第24条规定了商标权用尽原则。如果原产品已由商标权人或其同意下在德国、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境内投入市场,则商标权人原则上不得仅依据商标权阻止进一步销售。该条款规定了例外情形,例如当存在正当理由反对继续分销时,比如产品状态发生改变或恶化。
该机制并不保护销售假冒商品的卖家。权利用尽原则适用于已由权利人或其同意合法投入流通的商品。假冒产品并未经过这一合法流通路径。在描述中添加“非正品”一句,或许能消除客户对产品来源的部分疑虑,但这并不能赋予其使用他人标识或从事侵犯受保护权利的仿冒品贸易的权利。
测试性采购可能将单一报价转化为有记录的违规行为
对于跨境卖家而言,获取证据的方式同样重要。购买测试有助于品牌所有者获得商品样品、销售单据、卖家信息、包装以及其他用于评估产品所需的材料。因此,原本被企业视为在德国市场进行的小规模实验的报价,可以在最初的交易中就被详细记录在案。
波兰一家销售室内装饰用品的公司不应仅凭非欧盟国家批发商供应商的声明来对产品进行资质认定。如果椅子、灯具、包袋或配件使用了属于其他企业的独特标志、图案或标识,则在进口前就需要对产品的权利进行核实。对于价值数千欧元的批次,因暂停销售、律所服务以及潜在索赔所产生的费用可能会迅速侵蚀整个订单的利润。
亚马逊上的米乐:选择性分销需分析货源与销售条件
另一件事涉及在亚马逊上由非制造商授权销售网络的卖家提供的Miele除垢片。根据案例描述,该卖家不属于Miele的授权销售渠道。Miele & Cie. KG要求停止销售并退还法律费用和测试购买费用,总金额定为3,398.48欧元。
选择性分销体系是一种模式,生产商根据特定标准筛选经销商,并通过经批准的渠道网络进行产品销售。此类体系常见于高端商品、电子产品、化妆品、专业设备及对展示或服务标准有特定要求的产品。
欧盟竞争法允许选择性分销体系,但并未赋予生产商无限阻止在线销售的权利。《欧盟委员会第2022/720号条例》关于垂直协议的规定明确了在何种条件下,某些分销限制可享受对限制竞争协议的豁免。该法规还涵盖了有关向非授权经销商销售以及有效利用互联网作为销售渠道的限制等方面的规则。
欧洲法院在涉及Coty的奢侈品案件中裁定,在特定条件下,供应商可以禁止授权经销商公开使用非授权的外部平台,前提是此类限制旨在保护商品的奢侈属性,且以统一、非歧视的方式实施,并与该目标相称。但这并非一项普遍原则,不能允许任何品牌自动禁止所有卖家在亚马逊上销售任何正品。
正是在这里,对于波兰卖家来说出现了一个重要的区分。选择性分销系统的存在本身不应被简单等同于一条规则,即任何不在该系统内的企业仅因销售正品就构成违法。具体产品批次的来源、首次投放市场的地点、权利人的同意、供应链中的合同条款以及针对进一步分销的合理异议理由等都可能具有意义。德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的商标权用尽原则仍是这一分析的一部分。
波兰卖家的剧本:品牌商品从批发商直接流入Amazon.de
一家波兰公司从欧盟另一国家的批发商处购买了500套德国品牌原装配件。发票合规,产品为正品,且价格足以在Amazon.de上获得可观的利润率。负责市场平台的员工在未分析制造商分销规则的情况下创建了商品列表并启动了销售。
在采购阶段,商品本身的真实性并不能回答所有问题。企业应能够证明批次的来源、运输路线以及产品进入欧洲经济区流通的合法依据。如果发生争议,仅在收到警告后才获取这些文件往往更加困难,尤其是当供应商是中介且不愿披露其自身采购来源时。
风险也会影响产品的盈利能力。在销售数百件的情况下,每件产品4或5欧元的利润率看起来不错,直到企业家不得不暂时停止销售、支付法律分析费用、从亚马逊履约中心撤下商品并寻找替代的分销渠道。履约服务(即由外部运营商提供的仓储、拣货和订单配送服务)即使库存不再周转,也会产生成本。
TikTok上的音乐花费5065.90欧元:企业账号不应像个人账号那样使用音乐
在上述案例中,金额最高的一笔涉及音乐。DEFEND MUSIC拟就TikTok上对The King Khan & BBQ Show乐队作品《Love You So》的使用行为,主张5,065.90欧元的赔偿。
此事涉及一个领域,许多网店仍将其视为社交媒体部门的工作任务,而非版权管理的一部分。员工打开应用程序,在界面中选择可用的音频,然后发布宣传产品的视频。然而,技术上能够添加曲目并不等同于拥有涵盖所有使用类型的授权。
TikTok运营着“商业音乐库”(Commercial Music Library),即供企业用于商业用途的音乐资源库。根据平台最新文档,该库收录了约100万首曲目和音效。TikTok还指出,企业不应使用通用音乐库进行商业目的,而“商业音乐库”专门用于企业的有机内容、广告素材和品牌相关内容。
2026年7月,TikTok对这一机制进行了更为详细的描述:企业账户用户在开始制作视频并选择添加声音功能时,可从商业音乐库中选择曲目。平台还允许根据活动区域过滤音乐,因为可用权利的范围可能取决于使用领土。
德国著作权法保护包括作品的公开传播权。《德国著作权及邻接权法》第19a条将公开传播定义为使公众能够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访问作品。因此,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包含音乐的内容可能涉及的权利范围远超仅在作者手机上播放歌曲这一行为。
店铺剧本:一年前流行的TikTok内容变成了成本而非销售来源
一家波兰化妆品商店运营着一个德国TikTok账号。2025年,一名员工发布了一段打包订单的短视频,使用了直接在应用内找到的热门歌曲。该视频并非付费广告,但该账号属于企业,简介中包含商店地址,内容展示了产品并鼓励观众购买。
影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在随后几个月内持续可用。公司更换了营销机构,但音乐来源信息未录入任何文档。当出现权利主张时,新团队无法确定该素材发布在何种类型的账户上、音频来自哪个库、发布时适用哪些规则,以及商店是否拥有额外的许可证。
此类案例揭示了缺乏流程所带来的组织成本。问题并不局限于单一视频。如果账号有数百条发布内容,公司必须审查存档、代理机构开展的活动、网红提供的素材、再次利用有机视频的广告,以及从 Instagram 迁移到 TikTok 的录制内容。一个热门音频可能被多人多次使用。
素材的商业性质不仅取决于企业是否启动了付费推广。将账号用于构建销售、展示产品和获取客户的商店,应将音乐版权视为发布流程的一部分。TikTok 自身区分通用音乐库和专为企业设计的 Commercial Music Library,并使用非商业库中的音频时,建议确认企业已持有相应许可证。
波兰卖家在德国销售和促销前应做什么
首要需要规范的是商品来源文档。对于品牌产品,企业应保存采购发票、供应商信息、批次号、进口文件以及能够证明产品首次投入流通地点的信息。在涉及商标争议时,采购文档成为抗辩要素,而不仅仅是会计材料。
第二个领域是在 marketplace 上线前验证分销限制。在 Amazon.de 上架产品的员工应了解品牌是否实行卖家授权、供应链合同中是否包含针对 marketplace 的限制,以及卖家是否拥有能够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文件。并非所有试图限制进一步转售的尝试都会自动产生法律效力,因为商标法和欧盟竞争法均具有重要意义。欧洲关于纵向协议的法规详细规定了互联网销售和选择性分销体系的可接受限制边界。
第三个领域应是社交媒体审计。商店、品牌或代理机构使用的每一首作品都应有可追溯的来源和使用依据。在TikTok上,最安全的操作流程是企业账户使用“商业音乐库”(Commercial Music Library)中的音乐,或使用企业拥有独立权利的音乐,且该权利涵盖计划的使用方式、平台和地区。平台指出,“商业音乐库”中的作品可供企业在有机内容和付费内容中使用,但需考虑其在特定地区的可用性。
该流程还应涵盖代理机构和外部创作者。与网红、剪辑师或社交媒体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不应仅限于确定视频数量和报酬。公司需要明确音乐、图像、视频素材及其他受版权保护内容的责任归属。在内容再利用(即在不同渠道重复使用同一素材)时,需核实音频的使用权是否涵盖在其他平台上的发布。
收到警告后的反应同样重要。不应忽视该函件,但自动支付所要求的金额也不应成为财务部门的常规程序。公司应保存好报价单、影片、发布历史、发票、许可证、与供应商或代理机构的通信记录以及函件本身及其期限。随后需要进行评估:提出索赔的是谁,拥有哪些权利,指控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以及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对于附带于信函中的停止侵权声明,需格外谨慎。该文件可能产生超出一次性付款的义务,因此未经法律分析即签署对方准备的版本可能会增加未来的风险。经营数百项商品并定期发布视频材料的商店需要控制所有争议产品、商标或作品可能保持活跃的状态。
合规成本也应纳入跨境销售的核算中。在每笔订单净利润仅为几欧元的情况下,一笔5,065.90欧元的索赔相当于数百甚至数千笔交易带来的利润总和。如果一家网店每笔订单的净利润为5欧元,那么这一金额的索赔将吞噬超过一千笔订单的全部利润,更不用说还要扣除内部法律处理、员工时间以及可能的活动整改或重建费用。
德国市场仍对波兰电子商务具有吸引力,但销售规模的增长速度无法超越对商品目录和营销的法律合规控制。电商平台、独立站、履约服务与社交媒体构成一个互联系统。从不当渠道获取的商品进入仓库,随后在亚马逊上架发布;广告引导客户访问产品页面;而使用未经授权音乐的视频则进一步扩大了传播范围。供应链前端的错误可能同时引发销售、物流和营销环节的成本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