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不再能盲目依赖制造商。欧洲法院的一项新判决要求仔细审查证书。
欧洲法院(EuGH)对经销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必须检查CE标志和符合性声明是否存在明显错误,同时也在可行性方面划定了明确界限。
细节决定成败
一家销售医疗领域压缩空气压缩机的经销商按一般机械指令使用CE标志销售产品,但法律上应适用更严格的欧洲医疗器械法规(MDR)。欧洲法院明确指出,经销商履行注意义务时,须根据现有文件核查是否明显指向错误的法规体系。销售医疗器械(包括法律上属于MDR范围的生活方式或健康小工具)的商家应审查流程(欧洲法院2026年6月4日判决,案号C‑10/24),仅勾选测试印章已不足够。
卢森堡法官也为贸易提供了减负解释:不要求经销商具备无法提供的医学技术专业知识,无需在实验室分析产品风险类别。唯一例外是若制造商文件中表明其他情况,经销商需核查相应声明是否与产品一致。
收到警告函时该怎么办?
针对电商实践,法院就处理竞争对手警告函作出说明:若竞争对手指出产品存在所谓不合规问题,即构成合理怀疑理由,经销商不得视而不见继续销售。但若经销商联系制造商且对方对文件作出合理解释,经销商可采纳该观点;除非制造商论点“明显不正确”,否则违反义务的指控不成立。此外,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供信息可作为最后安全保障:若主管机关确认产品合规,经销商的所有责任疑虑将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