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撤销购买但未退回夹克,商家是否需要主动提醒?
在“大胆还是合理?”系列中,我们深入探讨消费者、顾客及员工提出的各类诉求与疑问。
一位客户在线订购夹克后数日致信商家:“我在此撤销订单。”商家等待退货,两周过去仍无音讯。商家困惑:是否需提醒客户退货?抑或撤销后应由客户主动行动?
客户则认为:若商店仍需其配合,理应主动联系。
核心问题:客户声明撤单但未退货,商家是否有义务发消息提醒?此时唯一“负责”采取行动的是否仅为顾客?——来自Händlerbund论坛
基本原则:电商退货期限
客户行使撤销权即产生行动义务:须包装并退回商品,法定期限为两周。
需注意:逾期退货不直接导致法律后果。只要撤销通知在规定期限内送达,撤销即有效。因此,客户实际拥有“无限期”时间(至少至三年常规诉讼时效届满前)退回商品。
但商家并非毫无权利:一方面,退款以商品交付物流为前提;另一方面,及时退货属合同附随义务。若因延迟退货致商品贬值(如季节性商品或已有新款),客户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论:客户负有责任
本案中,若商家已正确告知撤销权且明确退货地址,即已履行自身义务。客户须自行记得退回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