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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权责清单,“消失”的行政许可事项去哪了?

海关总署公布权责清单,“消失”的行政许可事项去哪了? 观海咨询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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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总署权责清单》分3类,共17项。

2026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网站公布《海关总署权责清单》,原文请见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清单分3类,共17项。

行政许可:3项

1.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

2.免税商店经营许可

3.过境动物、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其他权责事项:13项

4.进境动植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5.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6.对走私犯罪等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工作

7.走私犯罪等刑事案件的复议、复核

8.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办理

9.编制并公布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数据

10.公布海关统计信息和海关统计数据

11.编制和发布国家对外贸易指数

12.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

1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14.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总担保

15.政府信息公开

17.信访事项处理

行政复议:1项

16.办理行政复议

上一次海关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是海关总署2024年4月30日发布《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4年4月)》,当时公布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有10个主项13项具体事项。

此次2026年公布的海关总署权责事项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仅有3项,与2024年相比大幅减少,减少的行政许可事项: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

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

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审批中的设立保税物流中心(A型)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核准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

出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

需要注意!这些减少的行政许可事项并非取消了行政许可。

此次2026年海关总署公布的是“海关总署”权责事项清单,意味着其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是“总署”层级负责实施的,而此前2024年公布的是“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负责实施的“海关”包括了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各个层级。

举个例子:

2024年公布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中,主项“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审批”包括了A型和B型保税物流中心设立的2个具体事项。2026年公布的海关总署行政许可事项中,只有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1项,这并不能理解为海关取消了对A型保税物流中心设立的审批,是因为对A型保税物流中心的审批权限在直属海关而非海关总署。

都看到这儿了,要不要了解一下 《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4年4月)》存在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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