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刚适应7月1日起生效的每件3欧元关税,欧盟的第二笔收费已正式落地。
9月21日,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条例C(2026)6694,将新《欧盟海关法典》引入的处理费定为每件2欧元,并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开征。
图源:欧盟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收费不设货值门槛,货值超过150欧元的订单同样需缴纳。
€3关税之后,€2处理费接棒
许多卖家容易混淆这两笔费用,实则性质截然不同:
第一笔是€3临时关税,已于2026年7月1日生效。该费用仅针对货值150欧元以下的小包裹,按申报项征收,属于过渡性方案,有效期至2028年7月1日。
第二笔是€2处理费。其性质并非关税,而是海关服务费,旨在覆盖因跨境电商包裹量激增导致的查验人力与系统成本。欧盟海关明确指出,免税通道涌入的大量包裹增加了监管负担,此费用用于平衡相关成本。
数据显示,2025年有59亿件低值包裹从欧盟以外地区直邮进入,其中超九成来自中国。在定向抽查中,超六成商品不符合欧盟标准。庞大的监管成本压力,是这两项收费相继出台的核心动因。
区分两项费用,需牢记以下三点:
• 货值门槛:€3仅适用于150欧元以下包裹;€2无门槛,150欧元以上订单亦需缴纳。
• 期限属性:€3为临时措施,2028年7月到期;€2为长期政策,金额每两年复核一次。
• 退还规则:€3在商品瑕疵时可申请退还;€2一旦申报被接受即产生,无论退货或商品损坏均不予退还。
此外还需注意两个关键点:
• 费用由进口方(申报人)承担,消费者无法定缴付义务,商家可自行决定是否转嫁;B2B进口不在征收范围内。
• 对部分卖家而言反而是利好:欧盟统一处理费实施后,各国此前自行设立的本国手续费必须取消,有助于遏制收费乱象。
算账逻辑变了:按申报项计算
每件2欧元中的“件”,既非包裹数量,也非商品物理件数,而是指海关申报项。同一申报项(相同税则子目加相同原产地)的商品,无论数量多少,均算作一件。
举例说明:
若一个10欧元包裹内含一支笔、一个笔记本、一个钥匙扣:共3个申报项。关税€3×3=€9,处理费€2×3=€6,合计€15,VAT另算。
若同样包裹内装两支同款笔:仅算1个申报项,总费用为€3+€2=€5。
成本计算公式:150欧元以下小包,税费=(€3+€2)× 申报项数 + VAT。
细节提示:同款商品合并在一行申报,无论件数多少只算一个申报项;若拆分成多行申报,费用将翻倍。申报方式直接决定成本,务必与申报代理明确口径。
核心风险在于模型失效:以往基于“单包裹固定清关成本”的定价策略已不再适用。包裹内SKU越杂、混装越多,申报项越多,综合成本越高。
图源:Unsplash
产品标识强制申报
除处理费外,11月1日还有一项硬性规定同步生效。
自11月1日起,货值150欧元以下的B2C进口,申报数据中必须填写产品标识:包括商家商品编码、厂商型号或部件号,若有GTIN/EAN标准码也必须提供。该字段在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为自愿申报,11月1日起转为强制。
此项要求虽不直接涉及金额,但关乎货物通关效率。若数据缺失导致申报受阻,由此产生的包裹延误损失需由卖家自行承担。
隐性成本提示:走IOSS申报时,处理费将并入远程销售的计税金额,导致VAT基数增加,核算总成本时需将此纳入考量。
供应链应对建议:督促供应商补齐型号、EAN码等信息,提前在ERP或申报系统中完善相关字段。立即梳理缺数据的SKU清单,避免临近执行期手忙脚乱。
卖家抓紧做3件事
(1)重算成本模型
将计价单位从“包裹”调整为“申报项”。梳理主力SKU的组合结构,精确计算每个包裹实际产生的申报项数量。虽然2028年起海外仓模式的处理费可能更低,但需综合权衡库存持有资金占用成本,避免片面看待单项费用。
(2)补齐产品标识数据
确保供应商型号、EAN/GTIN及自家商品编码在11月1日前能在申报链路中完整传输。提前协同物流商和申报代理进行数据测试,月底前清理所有缺字段的SKU。
(3)修改合同,明确责任归属
在新法典下,平台和卖家被视为“进口商”,承担申报、缴税及合规主体责任。与物流商、申报代理签订合同时,需明确界定三点:谁负责申报、谁先行垫付、处理费是否可转嫁给消费者。法定债务人身份不可变更,商业层面的责任分担全靠合同约定。
欧盟此轮海关改革目标清晰:对直邮小包的态度并非短期收紧,而是结构性转向。
对于观望欧盟市场的新卖家而言,这意味着入场门槛显著提升:依靠低价走量的旧模式已难以为继,品类选择能力与合规运营能力将成为新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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