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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临平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4-2支持企业境内参展)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度临平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4-2支持企业境内参展)的通知 杭州市临平区电子商务协会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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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根据《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平政发〔2024〕110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发改〔2024〕29号)和《关于印发<临平区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临平商务〔2024〕63号)文件内容,现将2024年度临平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4-2支持企业境内参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临平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临平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当年度信用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期为10月12日-10月26日(共11个工作日),企业须在该期限内完成申报流程以及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本项政策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表(线上下载);

2. 项目申报承诺书(线上下载);

3. 至少有1名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缴纳时间须至少6个月,可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搜索“社保证明打印”查询-附件1);

4. 2024年度公司完税证明(样本参考附件2);

5. 摊位确认件或与组展方或展览公司签订的合同、摊位费发票和付款凭证、展会期间工作照片(能显示参展人员、摊位号、参展企业名称和参展商品);

6. 税务系统导出的2024年度纳税财务报表(含利润表);

7. 2024年末增值税申报表;

8. 当年度营业收入明细账;

9.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有)。

区级境内重点展(不超过30个),补助金额和企业营业总收入挂钩,其中,0<营业总收入<1000万元的,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营业总收入≧1000万元的,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非重点境内展目录中的展会不予补助(重点展名单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 所有材料需盖公章上传电子版,其中财务凭证需同时盖公章和财务章。

2. 咨询电话:18694589907。

杭州市临平区电子商务协会

2026年10月14日

数据来源于:临平区商务局

附件1.员工社保支付宝查询方式.docx

附件2.2024年度公司完税证明.docx

附件3.临平区2024年度境内重点展会目录.docx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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