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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海关总署共发布17份公告,分别涉及发布《2026年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6年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防止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要求、废止部分公告、二氯二氢硅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增加输缅甸、柬埔寨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工作、防止动物疫情传入、实施中国—柬埔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发布《进口再生纸浆检验规程》等7项行业标准、进口再生纸浆增加微生物关键指标检验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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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6年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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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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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巴西牛黄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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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禁止进口旧麻袋的联合通知》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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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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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氯二氢硅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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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约旦牛皮和羊皮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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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输缅甸、柬埔寨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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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工作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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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尼日尔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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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国—柬埔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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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出区处理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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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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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进口再生纸浆检验规程》等7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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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土耳其月桂叶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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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塔吉克斯坦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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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再生纸浆增加微生物关键指标检验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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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工作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6号
【重点内容】为有效防范出口食品被集装箱污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总署现就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商品范围、企业自检、适载检验、出口校验等内容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关于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关于实施中国—柬埔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6〕138号
【重点内容】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国海关、柬埔寨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柬埔寨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柬埔寨海关AEO制度认证的AEO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
中国海关、柬埔寨海关在进口货物通关时,向互认的AEO企业提供如下便利措施:适用较低的进口查验率;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主要基础设施从贸易中断恢复后,致力于在最大程度上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快速通关。
供稿:法规处、济宁海关、青岛大港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