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根据各单位报价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报价有效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2月30日。
2、标的物价款中包括: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买受方工地、装卸车、安装调试完成、安全保护措施、首次进场复检费用、(如抽检合格则买受方支付试验费,不合格则出卖方支付试验费),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3、本次采购设含税最高限价(限价详见附件报价单),默认税率13%,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视同无效报价。
4、 由买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通知卖方进货,卖方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供应。工程位置: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项目。
5、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一次性报价(一轮报价)。
8、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修改报价单。
9、交易确认后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
1、格栅除污机采用并联回转式格栅机,HF2000型,材质304不锈钢。沟深,4720mm,间隙,10-15mm,安装角度85°,过栅流速≤1.0 m/s,耙齿节距100mm,耙齿运行速度2-3 m/min,功率2.2kw,现场电控箱一套。
2、格栅除污机应符合相应的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检测标准要求、行业标准及买受方设计要求,同时满足业主及监理方等要求。符合GBT 37565-2019《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技术要求,供应商需免费提供产品及原材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买方按照标准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卖方应无条件退货,且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由卖方承担,买方据此有权将供方进行冻结并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册,买方及下属分(子)公司均不再与卖方合作。
1、支付方式:出卖方同意买受方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向出卖方支付合同价款:1、供应链金融;2、银行或商业承兑;3、实物抵顶;4、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出卖方自行承担。
2、付款进度和比例为:合同签订后预付20%定金,用于加工生产。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项目完成设备正式移交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剩余合同总价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自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设备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
1、数量验收方式:以检尺、点数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受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询价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方式:应随货附带产品及原材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到场后随机抽取送货产品送至实验室进行质量检验。如出卖方提供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未达到买受方的定货要求,出卖方须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延误工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含装卸费、运费、抽检试验费、工程延期费等)。
质保期为自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内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买受方有权扣除出卖方的质保金,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税率。
联系人:吴先生 15725317310
2026年10月14日
报价单、图纸见附件,请扫下方二维码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