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从事亚马逊业务,采用“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报关。请问平台回款应如何进行外汇申报?
答: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汇发〔2023〕10号),海关监管代码为“9810”的出口业务,国际收支申报应归类于“122030-网络购物”项下。
在交易附言中,需明确注明“跨境电商境外平台+平台名称”,例如:“跨境电商境外平台+亚马逊平台”。
重要提示
外汇国际收支申报不同于出口退税。即使税务层面选择“免税(不退税)”,涉外收款仍需严格按照外汇管理规定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请以开户行及当地外汇管理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