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更新
国际邮政服务正努力跟上关税最新变化以及低价值包裹免税最低豁免终止的步伐,部分服务商因此暂时暂停向美国发货。
随着8月29日所有国家低价值包裹享受免税最低豁免待遇的截止日期临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发布了关于国际邮件的新指南。
在8月15日发布的一份题为 "CSMS # 65934463 - 指南:根据第14324号行政命令暂停所有国家的免税最低豁免待遇支付国际邮件包裹关税"的公报中, CBP表示:
根据2025年7月30日发布的第14324号行政命令(《暂停所有国家的免税小额包裹待遇》),自2025年8月29日起,依据《美国法典》第19编§1321(a)(2)(C)条款提供的免税小额包裹待遇将不再适用于进入美国的货物,除非这些货物属于《美国法典》第50编§1702(b)条款涵盖的范围,包括通过国际邮件进入的货物。
附带的指南为运输承运人和合格方提供了如何遵守国际邮件要求的详细说明。
目前,使用国际邮政网络(而非UPS、FedEx、DHL等私营承运人)的货物将为承运人提供选择权,要么根据原产国收取适用的关税税率,要么根据原产国的关税税率分档收取80至200美元的固定金额。
重要提示: 原产国是指产品生产制造的地点,而非发货地;下文列出的两种方法中的“物品”均指“邮政物品”,与“包裹”含义相同。
通过国际邮政网络向美国交付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他经CBP批准的合格方,必须使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向CBP收取并代缴关税。
- 方法一:对每件包含进入消费状态货物的应税邮政物品(包裹)的价值,征收相当于适用于该产品原产国的有效《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50 U.S.C. § 1701 及以下各条)(IEEPA)关税税率的从价关税。
- 方法二:对每件包含进入消费状态货物的包裹征收特定关税,具体基于适用于该产品原产国的有效 IEEPA 关税税率计算如下:
- 有效 IEEPA 关税税率低于 16% 的国家:每件 80 美元;
- 有效 IEEPA 关税税率在 16% 至 25% 之间(含)的国家:每件 160 美元;以及
- 有效 IEEPA 关税税率高于 25% 的国家:每件 200 美元。
如果包裹内含有来自多个原产国的产品,则仅使用最高的 IEEPA 税率来确定特定关税税率。
对于所有国际邮政运输,必须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申报物品的原产国,这是作为月度工作表的一部分提供给 CBP 的,详见下文描述。
无论承运人选择哪种方案,都必须在任何给定期间对所有受管制的运输中应用相同的方法论,但如果他们选择这样做,可以每日历月更改一次关税征收方法论。
这意味着托运人需要密切关注其邮政服务的处理方式,因为该方法论可能会从一个月的下一个月发生变化。
上述第 2 种特定关税方法论允许按每件邮政物品收取固定费率,该选项仅在 6 个月内可用——自 2026 年 2 月 28 日起,通过国际邮政网络发往美国的所有受管制运输都必须改用上述第 1 种从价关税方法论。
有关合格方(与承运人、外国邮政运营商或美国邮政服务合作或独立运作的公司)的通知和保证金要求,以及向 CBP 缴纳关税的流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完整备忘录:
今年早些时候为结束对中国货物适用最低限额(de minimis)而做出的变更最初导致进口货运受阻,导致美国邮政暂时停止接收包裹并为进口商带来混乱,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表示,他们现在有信心已建立相关系统,以确保这一变更能够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