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5日,新加坡海峡分道通航制(TSS)警戒区发生一起船舶碰撞事故。新加坡籍油轮BW Seine与印度尼西亚籍拖轮SOL 1009拖带的无人驳船SOL 2315在东引航登船点C区(PEBGC)发生碰撞。
事故导致驳船右舷尾部船壳破裂变形,7、8号右舷空舱破损进水,船身向右倾斜,船首坡道门严重损坏;油轮第6号右舷压载水舱被撕裂,破损范围约5米×2.5米,造成压载水泄漏入海。拖轮本体未受损,但主拖缆与分缆全部断裂。
涉事油轮BW Seine为新加坡籍,2007年建造,总长221.21米,型宽21.20米,总吨43797,主机功率12240kW。事发时该轮处于压载航行状态,首吃水6.3米,尾吃水8.3米。
事故经过回顾
15:48:VTIS East告知BW Seine其为PEBGC登船序列第三艘,确认其计划从右舷追越前方船舶Frosso K。几乎同时,SOL 1009大副向VTIS申请穿越西行航道,在收到“收到,谢谢”的常规回复后,误将其视为官方穿越许可,随即指挥拖带编队开始向北穿越。
16:01:BW Seine二副在X波段ARPA雷达上识别出拖带编队,并向船长报告左舷前方有拖轮拖驳正在穿越,船长口头确认。此时雷达显示驳船最近会遇距离(CPA)仅0.04海里(约74米),预计会遇时间12分钟。
16:04:VTIS East主动向BW Seine通报拖带编队意图从其船首穿越,提醒加强瞭望。二副随即建议船长向左转向避让,但船长当场拒绝,称“没必要,没问题”,虽口头表示会减速,实际未采取任何减速或转向措施。船长依据避碰规则认定本船为直航船,且仅凭ARPA相对矢量线判断对方会安全通过船首。
16:09:SOL 1009大副三次在VHF 10频道呼叫BW Seine未获回应,转而呼叫VTIS也未接通。拖轮船长听到无线电呼叫后登上驾驶台接管指挥,大副告知其“已获VTIS穿越许可,油轮距离约1海里”。
16:11:BW Seine船长计划等拖带编队通过后再降主机转速。此时拖轮船首已越过油轮船首线,但被拖驳船仍处于油轮正前方航路上。为避免拖缆侧拉导致拖轮倾覆(girting效应),拖轮船长向右大幅转向并加车,试图让拖轮先驶出油轮航路。
16:12:BW Seine船长才下令切换人工操舵,下达左舵5指令。此时驳船已进入油轮船首视觉盲区,无法从驾驶台直接观测。

16:13:35:驳船右舷尾部与油轮船首发生碰撞,随后驳船船首坡道门剐蹭油轮右舷船壳,事故正式发生。
事故原因深度分析
油轮 BW Seine:安全管理失效与避让决策失误
1. 驾驶台配员严重违反安全体系
根据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新加坡海峡属于“受限水域”,驾驶台值班等级应为4SH(4人值班+人工操舵+机舱备车);经船长批准的航行计划也明确该航段执行4MH标准。但事发时驾驶台仅3人(船长、二副、1名值班水手),且采用自动舵模式,既不符合公司体系要求,也未满足新加坡海峡TSS“随时保持最高操纵就绪状态”的强制规定。二副明知配员不足却未向船长提出异议,暴露出安全管理体系执行层面的层层松懈。
2. 驾驶台资源管理(BRM)全面失效
二副提出避让建议被否决后,未持续跟踪拖带编队动态,也未再向船长更新碰撞风险态势;事发前片刻,船长与二副还在讨论无关的锚泊船舶,分散了对迫近风险的注意力。整个驾驶团队过度依赖ARPA雷达,未执行连续视觉罗经方位观测,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s)第7条核心要求——若来船罗经方位无明显变化,即应认定存在碰撞风险。正是这种“雷达依赖”让船长误判了安全通过距离。
3. 环境因素与时间压力叠加
船长未充分评估潮汐流对低速拖带编队的影响。事发时涨潮流向西推送,直接将北行的拖带编队压向油轮航路;而油轮西行受逆流影响,对地速度下降,船长为保证17:15的引航登船时间,更不愿提前减速,进一步压缩了避让缓冲空间。
4. 避让行动滞后且有效性不足
直至碰撞前1分钟,船长才下令切换人工操舵并采取左舵,此时驳船已进入船首盲区,避让时机已过。同时该轮主机响应速度慢,转速每调整1转需要1分钟,减速措施完全来不及发挥作用,船舶本质上处于“操纵就绪不足”的状态。
拖轮 SOL 1009:规则意识缺失与人员资质违规
1. 对VTIS职能的根本性误判
拖轮大副将VTIS“收到,谢谢”的常规信息确认,错误解读为准予穿越TSS警戒区的行政许可,默认所有西行船舶会主动避让自己,这是事故发生的核心认知错误。VTIS仅提供交通信息与安全建议,不具备交通指挥或许可权限,是国际航行的基本常识。
2. 让路船义务完全未履行
在交叉相遇局面中,拖轮作为让路船,未按COLREGs第16条要求“及早、大幅度地采取避让行动”,反而仅依赖AIS距离数据和VHF呼叫判断风险,未进行连续罗经方位观测。在呼叫油轮无应答的情况下,未立即转向减速从油轮船尾安全通过,反而坚持抢越船首,浪费了宝贵的避让时间。
3. 值班人员资质不符合强制要求
事发初期驾驶台由大副和一名加油工(Oiler)组成,加油工负责操舵,但该人员不具备STCW公约规定的航行值班资质,仅1年内河小船甲板工作经验,是船公司违规指令安排其承担驾驶台职责。船长明知此情况却未纠正,公司层面也未确保配员符合安全最低标准。
4. 紧急处置加剧碰撞后果
船长接管指挥后,未全面评估整体碰撞风险,仅从避免拖轮倾覆的局部视角出发,向右大幅转向约49度,直接导致被拖驳船的横向偏移量增大,恰好驶入油轮的航迹,最终促成碰撞。
调查结论与启示
TSIB最终认定,本次碰撞是多方失误共同作用的结果,核心结论包括:
1. 双方船舶均未严格遵守COLREGs规则,未通过连续视觉罗经方位系统判定碰撞风险;
2. BW Seine驾驶台配员不足,偏离公司安全管理体系,驾驶台资源管理原则未有效落实;
3. SOL 1009团队错误解读VTIS回复为穿越许可,未履行让路船义务,且违规使用无资质人员承担航行值班;
4. VTIS East在系统触发碰撞预警后,未跟进提供进一步的交通警示,岸基管控作用未充分发挥。
信德海事安全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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