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二审改判!女子离婚后被银行起诉偿还婚房贷款,签过字就必须一起还吗?

二审改判!女子离婚后被银行起诉偿还婚房贷款,签过字就必须一起还吗? 广东诚联律师事务所
2026-10-13
4






(2026)粤06民终8133号


导读:结婚短短几个月,贷款放款仅仅37天就离婚。女方仅在银行配偶栏、抵押声明上签字,没做共同借款人,没住过房子、没拿过任何房产收益,一审却被判承担近百万连带还款责任!二审逆风改判,撕开很多人对“配偶签字=共同还债”的巨大误区。





一、惊险现实:婚姻存续短短数月,一场签字埋下百万债务雷


刘某与吴某甲登记结婚,婚姻关系仅仅维持几个月。 2018年,吴某甲向银行申请101万元按揭贷款,购置自己的第三套住房,房屋产权只登记在吴某甲一个人名下。


按照银行办理按揭的流程要求,作为借款人配偶的刘某,先后在《二手楼宇按揭贷款申请表》配偶签名栏、《配偶同意抵押声明》上签字。


2018年11月5日贷款正式放款,仅仅过去37天,2018年12月12日二人火速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写得清清楚楚:这套房产归吴某甲个人所有,剩余全部房贷由吴某甲独自承担,与刘某无关。


本以为婚姻结束,双方两清。谁料后续吴某甲断供逾期,银行直接把吴某甲、担保人吴某乙,连同早已离婚的刘某一并起诉,要求刘某对90余万元剩余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银行的逻辑十分直接:你是当时的配偶,你签过字,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你就得还钱。


一审法院采纳银行观点,判决刘某对案涉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意味着:前夫一旦无力还款,刘某名下银行卡、财产可被直接强制执行,还会面临限高、失信,近百万巨额债务,要压到一个既没有住过这套房子、也没有享有房屋任何收益,婚姻实际只维系数月、放款37天就离婚的女方身上。


刘某难以接受,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提交支付宝聊天记录、交易流水、外卖订单、工作证明等证据,证实办理贷款、放款前后,双方早已分居,不存在共同生活。


二、二审反转!两份签字,不等于答应共同还债


本案核心争议:配偶在贷款申请表配偶栏签字、签署《配偶同意抵押声明》,是否构成共同举债,需要承担百万还款责任?


佛山中院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直接厘清三大关键法律边界:


1.配偶栏签字≠共同借款人,不产生共同还债的合意


贷款申请表明确区分借款人/保证人和借款人配偶两个独立身份,表格备注写明:“如配偶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无需填写”。 刘某签字位置仅为配偶栏目,并非借款人、保证人位置。该签字的作用,仅限于授权银行查询个人征信,只是业务流程上的配合行为,不能推定她有共同借钱、共同还款的意思表示。


2.同意抵押房屋 ≠ 同意偿还贷款本息


很多普通人甚至机构都会混淆两件完全独立的法律行为: 《配偶同意抵押声明》,仅仅是配偶许可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属于对物权处置的同意;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是金钱债务的承诺。二者不能直接划等号。


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如果想要刘某承担还款连带责任,完全可以直接要求刘某签署借款合同或者保证合同,将其列为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 不能把事前没有落实的风控义务,事后通过扩大解释一份流程性签字,转嫁到配偶身上。


3.百万大额房贷,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101万属于巨额债务,购买的是吴某甲个人第三套住房,已经远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 房产登记吴某甲一人名下,刘某并非产权人;

  • 贷款放款距离离婚仅仅37天,婚姻早已濒临解体,双方已经分居,没有共同生活;

  • 刘某从未入住案涉房屋,没有享受房产的任何收益;

  • 离婚协议也确认房产、剩余贷款全部归吴某甲个人。


法律明确: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债务,举证责任在银行,由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双方共同举债,而非由非举债配偶自证清白。 本案银行拿不出相应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二审最终改判结果:


  1. 维持前夫吴某甲还本付息,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2. 撤销一审判决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判项,刘某无需偿还一分钱!

  3. 仅由原审被告吴某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二审一万三千余元诉讼费,由银行自行承担。


三、普法硬核提醒,每个人都要记牢


1.“共债共签”不等于“配偶签过字就要共债”。 短期婚姻、放款不久即离婚的场景下,更要区分程序性签字与真正的举债合意。金融机构的风控漏洞,不该由普通当事人来买单。落笔签字之前,一定要搞懂,自己签下的究竟是业务流程材料,还是一份沉甸甸的百万还债契约。


2.离婚协议的债务约定是夫妻内部约定,不能直接对抗外部债权人本案刘某可以胜诉,不是单凭离婚协议,而是完整证明:没有共同借款合意、没有共同生活、没有享受债务带来的任何财产收益。


3.婚姻关系短期、濒临破裂时,慎签各类金融文件。如遭遇胁迫签字,务必保存分居聊天记录、居住证明、流水、录音等证据,关键时刻可以自保。










招聘信息


广东诚联律师事务所因业务发展需求,诚邀志同道合的法律精英加盟。


独立律师


简历请投递至邮箱:854327493@qq.com


工作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猎德大道48号尚东美域A座2602









来源:最高案例解释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创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本文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本公众号所载的专业研究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诚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建议或解读,也不构成本所对文章中述及的任何机构和/或产品的背书、担保或推荐,本所亦不保证在文章载明日期后继续对其内容进行更新。任何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作为或不作为决定及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诚联律师事务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意见或其他专家意见,应当向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逐渐收不到本所的推送!为确保您每天可以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广东诚联律师事务所”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广东诚联律师事务所
广东诚联律师事务所依托于雄厚的刑事辩护实力,专注于创新的企业合规服务,辅之以高端的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法律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
内容 3112
粉丝 0
广东诚联律师事务所 广东诚联律师事务所依托于雄厚的刑事辩护实力,专注于创新的企业合规服务,辅之以高端的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法律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
总阅读4.7k
粉丝0
内容3.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