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 年)》。文件 9 月 29 日印发,10 月 12 日对外公开,10 月 13 日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发布政策解读。方案把技术路线、量化目标和示范区域都写进了正文,是一份可以照着排期的五年方案。
01
三年内的目标写得比较具体
到 2028 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 2025 年翻倍,其中电动运输船舶突破 1000 艘,甲醇动力船舶突破 100 艘,电动公务船、港作船等数量显著提升。长江干线甲醇加注服务能力要实现全线贯通,长三角水网地区船舶充换电设施基本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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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艘 2028 年电动运输船舶 |
100 艘 2028 年甲醇动力船舶 |
3000 公里 零碳水路运输通道 |
在这些量之外,方案还要求建成长江、西江航运干线和京杭运河三条航运绿色通道,长三角等地建成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到 2030 年,目标是初步实现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
补能设施的布局被概括为“两横一纵两网”。这个提法直接决定了充换电和加注设施接下来建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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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与储能直接相关的是补能和模式
补能一侧,方案要求统筹建设船舶充换电设施,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岸基充电设施按《电动船舶岸基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标准化建设。电动船舶的用能需求要纳入电网规划统筹考虑,并加大配电网、风电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对充换电设施的接入支持。
模式一侧,方案明确支持发展船电分离、电池银行等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开展船舶融资租赁、标准化箱式电源租赁业务。与之配套的是,箱式电源在港口码头吊装环节的设备管理制度也要完善,船用电池的流转环节被当作独立的管理对象提了出来。
技术攻关清单里点了名,包括电池包结构优化、热失控防护、快速灭火,以及超大功率快充、长循环寿命动力电池、模组轻量化等方向。这些在车用电池上大多已有布局,但按方案的要求,船用电池还要按船舶的安全与检验要求再走一遍。
03
深圳在这份文件里的位置
方案的电动货运航线里,珠三角一段写入了广州—深圳、广州—东莞、深圳—佛山三条,此外还提到广州港等港内电动船舶短驳运输航线。先行先试的重点省份名单是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广西、福建。
深圳新型储能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在船舶电动化上已有积累。宁德时代通过子公司宁德时代电船科技布局内河电船,主推的正是方案里提到的“电池银行”;欣旺达的船用磷酸铁锂电池已取得中国船级社认证;中创新航的船用电池用于今年 3 月在深圳水库交付的一艘公务船。汇川技术、华为数字能源也分别在动力系统与岸电、港口超充等环节布局落地。
写在最后
方案把时间表和场景边界定得很清楚,但怎么建、谁来建留给了地方:重点省份要制定实施方案,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制定两条干线的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对深圳的储能和电池企业来说,接下来的观察点在广东和珠三角层面的配套文件,以及航线沿线补能设施的布点。
END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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