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港港务局宣布,自3月15日起,对在港口堆场滞留超过21天的整箱货(FCL)集装箱收取四倍仓储费。此举旨在缓解因进口商拖延提货导致的严重拥堵,释放堆场空间。港务局已于3月2日发布通知,敦促托运人在3月中旬前提货以避免处罚。
滞留现状与处罚依据
截至3月3日,吉大港堆场内滞留整箱货集装箱达32,941 TEU,接近35,869 TEU的总存储容量上限。港务局指出,近期提货速度缓慢,部分进口商逾期超21天仍未提货,已严重影响港口正常运营。
根据《2001年吉大港工作条例(货物与集装箱)》第160条规定,若3月15日后情况未改善,自第21天起将按正常租金的四倍计收仓储费。有高级官员表示,由于港口仓储费远低于外部同类设施,许多无自有仓库的进口商将港口堆场作为临时仓库使用。
行业反馈与基础设施调整
Saif Maritime Limited首席运营官Mohammed Abdullah Jahir指出,尽管吉大港集装箱处理量增加,但存储能力未能同步提升。他建议扩大存储容量以应对日益增长的进出口贸易需求,避免因短期存放导致堆场拥堵。
为适应成衣行业相关进口增长,港务局上周已在堆场启用一个不足整箱货(LCL)集装箱货运站(CFS),以提升货物周转效率。
二月集装箱吞吐量数据
数据显示,今年2月吉大港集装箱处理量较去年同期实现温和增长。当月具体吞吐情况如下:
- 重出口箱:69,820 TEU
- 空出口箱:46,731 TEU
- 重进口箱:115,389 TEU
- 空进口箱:3,921 TEU
Sharar Nayel
亚洲 correspond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