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子重病无钱医治,不得已挖祖坟
近日,陕西的一对夫妇在盗掘女方曾祖母的墓葬时被抓获,孙某夫妇从墓中盗掘出翠镯、翠扳指等22件随葬物品。经鉴定,上述涉案的22件随葬物品均属清代文物,其中7件为3级文物,其余为一般文物。
上述物品由当地公安局扣押后,移交给当地文物局收管。孙某认为,陪葬品是从自己老婆的曾祖母的墓中盗出的,理应归他们所有。于是,孙某向当地公安局和当地文物局提出申请,要求返还其扣押的22件随葬物品,文物局未予返还。孙某遂将当地公安局和当地文物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归还22件随葬品。

面对原告诉讼请求,当地公安局称,公安局的行为是刑事司法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且案结后已按规定移交当地文物局。当地文物局则认为: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本案争议物品经鉴定属清代文物。原告要求返还的文物依照国家文物法的规定,应归国家所有。一审法院审理后,遂依据相关法律,驳回原告孙某夫妇的诉讼请求。
孙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是,孙某的妻子却想劝阻丈夫。事后了解到,挖掘祖坟的事情是孙某长期劝说她,她最后拗不过才同意的。一开始她当然很反对,但是后来他们的孩子生了病,需要一大笔钱,她当时忍不住就同意了,想着自己曾祖母的时候还算是个富裕人家,虽然现在落魄了,但是曾祖母的墓里应该是有不少好东西的。不过,她并没有成功地阻止孙某。

孙某上诉称:如果墓葬是无主的,当然归国家所有,但该墓葬是老婆的曾祖母的,祖先的坟墓只要是传承有序的有主之人,就应该归这个家族的后人所有。该案中的墓葬品不归属于《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任何一项(类)。
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及处理并无不当。最终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
卫生部一项数据表明,人一生罹患重疾的几率高达72.18%,超过1/3的人会得癌症、10个健康男性中3个会在65岁前得重疾、10个健康女性中2个会在65岁前得重疾。中国目前有高血压患者1.8亿人,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前期患者2.5亿人,高血脂症患者人数为9000万人,烟民3.5亿人,肥胖症患者超过7000万人,而且各类重大疾病发病率还在不断上升。

据卫生部资料统计,国内居民一生中罹患重疾的几率高达72.17%,平均医疗费用是8.3万元,而且这个数字正以每年1/5的速度不断攀升。
在城市疾病死因中,恶性肿瘤占比达22.71%,脑血管疾病占比达22.63%,心脏病占比达16.77%,呼吸系统疾病达14.02%。重大疾病已成为威胁人们身体健康的头号杀手。
世人不了解的真相:80%的人会把积攒下来的钱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几个月全部交给医院,最后还是得很不甘心的上路!无论你多会赚钱,当你生病进医院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时的钱就如同“草纸”。医院就如同“碎纸机”。钱是你一张一张挣来的,可到了医院就要一沓一沓的花出去,太可怕了。
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2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恢复费用和误工费用)。那么,我们靠什么来抵御这突如其来的风险呢?
1保险是抵御疾病风险的利器
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2强制存储专款专用的医疗费用
购买医疗保险,相当于用很少的一笔钱,就拥有了一笔专款专用的医疗基金。这笔基金可以保障每个人就医费用。即使遭遇重大疾病,也不怕。
3避免家庭经济因疾病破产
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很有可能直接导致一个家庭破产。有了商业保险,就可以避免这一现象。正所谓,医疗拯救生理生命,保险拯救经济生命。
4享受良好的医疗条件
买了医疗保险,就不用担心医疗费用的问题,就可以使用最好的医疗救治。促进病人早日康复。
来源:大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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