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投保必看】香港保险公司调查内地客户病史常用的四种途径!

【投保必看】香港保险公司调查内地客户病史常用的四种途径! 快乐人生工作室
2024-09-07
0


香港保司如何调查国内客户病史



投保人于投保香港重疾险之际,务必要如实地向香港的保险公司呈报自身的生活习性(像吸烟、饮酒之类)以及身体情况(有无患过重大病症等),毕竟这些皆为保险公司能否准许保单申请的重要要素。并且,保险公司在进行核保的流程中,并不会主动去探查投保人的病史,而是会等到发生理赔之时,才针对投保人展开病史调查!


保险调查


保险调查乃是保险公司用以防范风险的一类方式,每家保险公司皆具备自身的调查团队,其调查模式极为成熟。保险调查员需对与保险事故相关的材料进行收集与整理,对保险事故的真实性予以核实,判别保险欺诈行为,以守护诚实投保人的权益。


故而,为了防止保险欺诈现象的产生,理赔调查不但要对事故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也会对既往病史展开调查。有一些缺乏保险意识之人会蓄意隐瞒病情,实际上这种做法是相当幼稚的。



调查渠道


通常来讲,香港保险公司主要凭借以下四种途径来获取投保人的既往病史:


其一,社保以及农村合作医疗的就诊记录;


其二,医院的就诊记录、体检机构的体检报告;


其三,同行业公司的理赔记录;


其四,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调查公司进行调查。



社保或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记录





通过社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查询就诊记录,这乃是当前调查的主要途径。


投保人在投保之时详细地列出了保险公司有权凭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子女出生证明向任何医生、医院、诊所、保险公司、体检机构、社保中心等去查询相关医疗病例和记录,以此作为评估的依据。



当下,香港保险公司主要借助调查社会保障来获取投保人的就医记录,所以,社保和新农合的医疗记录乃是调查的关键要点!



医院就诊记录及体检报告




自2018年 4 月 1 日起,我国正式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其规定要对患者的病例进行严格的存储,具体包括:


①包括门诊等任何疾病史都能够联网查到;


②门诊病历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年。


如此一来,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调查时,通过投保人的社保能够查到近 30 年来任何一次的门诊记录、住院病历,并依据此来对投保人的理赔事项作出判断!



许多单位都会每年定时组织员工展开体检,体检机构会给出一份体检报告。体检的各项数据都会存在正常范围的标准,针对高于或者低于正常值的数据还会有上下箭头进行提示。倘若提示的异常项目处于健康告知所询问的范畴内,那么是需要如实进行告知的。


同行业公司保险理赔记录




部分香港保险公司与内地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合作关系,能够获取投保人的相关理赔信息,然而由于当前这种合作关系网络尚且不算十分完善,沟通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建立起来也相对较为费时费力,所以暂时并非最主要的调查方式!



其他第三方调查




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大多相互之间互通信息,比如构建资源共享机制或者建立同业交流群,如此便能够减少一部分工作量,提升调查效率。


除了对以上排查之外,或许还会对与理赔案件相关的人员进行面访,甚至是其周围的亲朋好友,也有可能会外包给第三方调查人员。





投保注意

不要转借社保卡

不要转借社保卡

切不可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或是让家人代买任何药物,社保卡如同身份证一般,能够作为个人身份识别的凭证之一,也是我国记录个人疾病就诊记录最多的所在。


社保卡不可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只限于本人使用,倘若借给他人使用,社保卡的就诊记录便会被当作是持有人的既往病史依据!


当前香港保险公司对于混用社保卡的处理方式颇为严格,一旦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不论何种保险公司一概拒保或者将保单作废!另外还有部分香港保险公司准许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体检,以明确投保人具体的健康状况,甚至需要投保人再度赴港体检!


千万莫要因一时的善良或是蝇头小利就将社保卡转借给家人或者朋友代买药物,别让社保记录损害了你的保险赔偿!同理,对于商业医保同样不能随意外借!



全面申报过往病史

全面申报过往病史

最高诚信原则

在投保之时,务必要如实地向保险公司告知自身的病史,如果在投保时蓄意隐瞒,而到后期申请理赔的时候又被保险公司查出病史,保险公司拥有绝对的权力予以拒赔!


申报病史时,也要讲究方法



只要是在自己名下的,不管是自己的还是他人借用所产生的既往病史记录,都必须申报;对于自己无法确定是否要申报的疾病,一定要找专业的顾问进行审核把关。 


再次提醒,在投保时一定要秉持最高诚信原则,如实地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真实状况,切不可心存侥幸,隐瞒自己过往病史从而试图蒙混过关,后期保险公司一旦核实客户存在隐瞒欺诈问题,极有可能致使保单失效或者拒保!这样做实在是得不偿失!



体检及报告

体检

报告

投保时,都会有“健康告知”,其中涉及到很多过往病史调查,如果过去有疾病历史,保险公司就会通过调取病例和体检的方式,来核查投保人的身体情况。

若香港保险公司评估过投保人过往体检机医疗报告后,要求投保人在香港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体检,则其体检项目奖可能包含如下(依据不同投保额而定):

  • 艾滋病(HIV)抗体测试

  • 显微镜尿液分析

  • 心电图

  • 运动心电图

  • 胸部X光

  • 简化血液组合测试,测试前需保持空腹状态,测试项目包括:肝功能、总胆固醇、高密度胆固醇、空腹血糖、肌苷酸、全血计数及血小板量、红蛋白和白蛋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反应,则还需要接受乙型肝炎e抗原和甲种胎儿蛋白测试)

  • 特选医生进行体格检查

  • 医务总监进行体格检查

如果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投保客户也会遇到多种情况(根据体检的身体情况而定)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保险公司直接拒保!

  • 加费:就是在正常保费基础上递加一定保费海报通过

  • 除外:对于某些特定疾病或死亡责任不予承保,其他都正常承保。

  • 拒保:是最严重的情况,就是保险公司不接受保单投保申请!


最高诚信原则

最高

诚信原则

「最高诚信原则」(Utmost Good Faith)是指投保人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要充分地披露有关于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而不存在任何欺诈、隐瞒的行为。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申报的所有重要事实,来决定是否接受(或以何种方式接受)投保人的申请。

保险公司可能会怀疑投保人违反最高诚信原则 为理由(即投保人不披露某些重要事实,或就这些事实作失实陈述),而对保险合约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不可异议条款」为投保人提供的保障,就是在投保人没有欺诈、隐瞒的前提下,令保险公司不得就保单的有效性提出异议,即使保险公司怀疑投保人违反了「最高诚信原则」

何为「重要事实」?

重要

事实

「重要事实」(Material Facts)指的就是可以影响保险公司核保结论的事实,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申报的所有重要事实,来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申请,以及用何种方式(正常、加费或除外)接受申请。

这里有一个难点,就是投保人可能并不知道哪些资料属于「重要事实」,但是!从「最高诚信原则」的角度出发,只要是可以影响保险公司核保结论的,就属于重要事实!

因此,在投保时,投保人的最佳做法就是:有疑问就说出来,让保险公司来决定!


总而言之,为了投保而体检是完全没必要的。当然,大家在投保时,有健康告知问到的健康情况,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定要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虽然不建议在投保前和等待期内去做体检,但保持定期体检身体,是必须要保持的好习惯!






更多内容,欢迎点击关注:快乐人生工作室!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快乐人生工作室
1234
内容 3162
粉丝 0
快乐人生工作室 1234
总阅读18
粉丝0
内容3.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