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引导优势工程企业有序出海,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起草了《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 网站留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栏目中的“征求意见”板块提交。
- 电子邮件:发送至 hzs_gcc@mofcom.gov.cn。
- 传真:010-65197992。
- 信函:寄至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邮编:100731。
注意事项: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日期:2026年11月9日。
相关附件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说明
商务部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