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6年10月1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TC)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一水合物”作出反倾销最终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征收 10.79%的最终反倾销关税。
该关税追溯至自2026年7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该反倾销关税是额外加征,与其他关税叠加征收。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公告
●涉及产品范围: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一水合物(Dextrose Monohydrate),排除注射用医药级葡萄糖一水合物和无水葡萄糖。主要用于食品、烘焙、饮料、糖果、肉制品等作为甜味剂。巴基斯坦税号为1702.3000。
中国对巴基斯坦出口葡萄糖一水合物数量较多,且几乎垄断了巴基斯坦该产品的进口市场。
2024年,巴基斯坦葡萄糖/葡萄糖一水合物等进口总量约9150吨,价值约640万美元,其中约9143吨来自中国,价值约637万美元。
中国几乎占巴基斯坦该产品进口总量的99.9%以上。其他来源如美国、德国等仅几千公斤,可忽略不计。
2025年全年,中国对巴该产品出口量进一步大幅增长,约为2023年的3.67倍,增长约267-299%,且其他来源进口基本为0。中国进口占巴基斯坦总进口的100%。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TC)公告称,中国出口的葡萄糖一水合物存在倾销,并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征收反倾销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