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书里一个词,可能让一审胜诉白打
UPC 上诉法院 Beko v Dolby 案:双方撤诉 ≠ 撤回上诉,一审侵权裁决视为从未作出
在欧洲打专利官司,打到一半握手言和,本来是常事。但 UPC(统一专利法院)上诉法院 2026 年 10 月 9 日的一则裁决提醒:和解书里怎么写「撤诉」,直接决定一审的胜败成果是「被抹掉」还是「正式生效」——这不是文字游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
01案子是怎么回事
本案为 Beko v Dolby(UPC 上诉法院,2026-10-09,案号 UPC_CoA_77/2026 与 UPC_CoA_78/2026)。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一审认定 Beko 侵权,并驳回了 Beko 提出的专利权撤销反诉。Beko 随后提起上诉。
之后双方达成和解:侵权之诉与撤销专利的反诉(revocation counterclaim)均被撤回,上诉法院接受了这两项撤回。由于双方均未请求费用裁定,法院无需就费用作出决定;又因撤回请求系 2026-01-01 之后、书面阶段(written procedure)终结前提出,法院裁定退还 50% 的法院费用。
02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关键在上诉法院的定性:这是「双方诉请的撤回(withdrawal of both parties' actions)」,而不是「撤回上诉(withdrawal of the appeal)」。两者后果截然不同:
—— 若双方撤回各自诉请:一审的侵权裁决被整体抹去,视为「从未作出」;若专利在一审是靠辅助请求(auxiliary request)得以维持的,则专利以原始权利要求形式继续有效——等于一审的胜诉或维持成果被一并清空,专利回到原始状态。
—— 若撤回的是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一审认定的侵权与(或)专利权状态成为定局。
对专利权人而言,接受「双方撤诉」意味着自己一审拿到的侵权胜诉被一并清空;若只想「撤回上诉」让一审生效,则必须明确写清,否则措辞一混,胜诉可能凭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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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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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措辞,两条完全不同的法律路径
03还有一笔钱:50% 法院费用可退
很多人不知道,UPC 的撤诉时机有真实费用含义。根据 UPC 现行规则(2026-01-01 起适用),在书面阶段终结前提出撤回,可拿回 50% 的法院费用。本案双方的撤回请求恰好落在这一窗口内,因此上诉法院裁定退还一半费用。
这对中国企业的实务提示很直接:如果欧洲诉讼走向和解,别只盯着实体结果——撤诉的「提出时点」也关系到真金白银。过早或过晚,差的就是一半官费。交叉验证 该比例与窗口期以现行《统一专利法院程序规则》(RoP)为准,正式对外引用前建议终核。
04给中国申请人的三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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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UPC 和解书里动「撤回双方诉请」和「撤回上诉」这两个词之前,务必让中外律师就法律后果达成一致——一字之差,可能让一审成果归零。 - 区分「撤诉」的对象:
是撤掉一审的诉请(双方撤诉),还是撤掉二审的上诉?对象不同,一审裁决的生死完全不同。 - 把撤诉时点写进谈判:
若走向和解,尽量在书面阶段终结前敲定撤回,把 50% 官费退还一并谈进去。
一句话记住
「双方撤诉」= 一审白打、专利回原始状态;「撤回上诉」= 一审算数。和解书里,这两个词不能混用。
数据来源
- 官方
UPC 案件登记:Beko v Dolby, UPC Court of Appeal, 9 October 2026(UPC_CoA_77/2026;UPC_CoA_78/2026)—— https://upc.law/decisions/
- 交叉验证
Hoyng Rokh Monegier「UPC Unfiltered」Week 41 评析(Willem Hoyng)—— hoyngrokhmonegier.com/.../upc-decisions-week-41-2026 -
说明:案号与法院层级来自 UPC 官方登记;「视为从未作出」「专利回原始状态」及 50% 费用退还的解读来自上述专业所评析。
本文为实务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替代具备资质代理人的个案分析。UPC 相关规则与费用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涉及具体案件请咨询专利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