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申领通知(10月13日)
尊敬的客户,以下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于10月13日开放申领:
- MILLENNIUM BRIGHT 100S
- ZHONG GU HANG ZHOU 2605W
近期重要业务通告汇总
- RCL上海申领提单新要求(4月15日更新)
- 关于严禁承运涉军类货物至柬埔寨的通知
- 关于RCL上海计划发送MPCI的通知
- 关于E-booking订舱时必须输入Shipper Name的通知
- 制单要求(9月16日更新)
截单与AMS申报注意事项
运价与免用箱期确认
通过ESI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请务必核实运价和免用箱期。如需修改,请勿截单。截单后上述信息无法更改,请知悉。
AMS截单提醒
REN JIAN 27 2606E航次已截AMS。请在QTN和免用箱期正确的前提下尽早提交SI,收到二次件后立即确认,如有异议需及时提出。截AMS后任何更改将产生150美元 AMS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核对规范
申领前提
请客户确认货物已上船后再行申领提单。未上船货物的提单保函自动作废。
核对与换签
请尽快申领提单并仔细核对内容。若存在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请及时申请换签(仅限免费换签一次,需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参考文档
RCL上海单证规则汇总(2025年4月16日更新)可通过百度网盘获取。
操作重点提示
封条要求
子弹封请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二次确认件(Draft)核对流程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统一制单并提供二次确认件。客户需在收到二次确认件24小时内仔细核对并全英文回复确认。
- 若未仔细核对或不核对,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船开前的信息更新需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单证中心,或通过二次件新模式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使用中文邮件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负。
- 在新模式中提交更改后,务必跟进直至收到单证中心批复,否则签单信息可能仍为错误数据。
- 凡船开前未对二次件(Draft)做出回应的,均视作提单无误,将直接签单。
注:ESI截单的二次件PDF可在收到链接后于ESI系统下载。
窗口业务办理指引
-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
- 三号窗口:船开前接收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 特别提示: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联系方式更新
RCL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原公邮邮件将不再处理,请务必使用新邮箱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