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共公示针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50项,其中3项针对证券行业相关机构及责任人,47项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本季罚没款总金额约1.02亿元,其中针对证券行业罚没款约5277万元,针对银行业罚没款约4964万元。
一、典型案例
案例1 上海国*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5254.74万元,涉及的违法事实包括:
违反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案例2 中国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577.06万元,涉及的违法事实包括: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案例3 中国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46.77万元,涉及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案例4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86.29万元,涉及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案例5 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277.71万元,涉及的违法事实包括:
1.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2.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3.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4.违规办理售汇业务;
5.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6.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二、违规类型
本季外汇业务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类型主要11类15种,具体包括:
(一)经常项目类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未尽职审核办理个人经常项目资金收付; - 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
- 违规办理货物贸易收结汇业务;
(二)资本项目类
- 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三)结汇售汇类
-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四)外汇账户类
-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五)国际收支申报类
9.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直接申报、间接申报;
(六)外汇登记类
(七)外币现钞类
(八)QDII类
(九)外汇汇入类
(十)资料报送类
(十一)任职责任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