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显示,成都开拓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存在“包过”“包授权”等虚假宣传行为;在无真实技术交底材料的情况下,根据客户意向编撰专利名称及全文,代理了301件非正常专利申请;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等多种违法行为,被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罚没款总计24.64万元。
经查,当事人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 虚假宣传行为。2023年4月至2026年2月期间,当事人在利用微信、闲鱼APP等平台招揽专利代理业务过程中,使用“包过”“包授权”等虚假承诺进行宣传,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2.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当事人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在无真实技术交底材料的情况下,根据客户意向编撰专利名称及全文,代写“技术交底书”进行专利申请,属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第三条的“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的情形,构成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经查,当事人共有301件代理案件违反上述规定。
3. 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的行为。当事人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将专利申请撰写业务外包给无专利代理资质人员,共有118件代理案件存在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的违法行为。
4. 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行为。当事人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为无资质的专利代理公司代交专利申请并按件收费,存在违法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行为。
处罚决定书指出,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及时整改虚假宣传行为,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主动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经过,对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虚假宣传行为予以从轻处罚。但当事人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久、覆盖范围广,主观上存在长期刻意规避监管的故意,通过变换多种操作方式持续规避监管、钻取制度漏洞,严重破坏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监管秩序,故对当事人违反《专利代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予以一般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行为,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64万元、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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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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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李 倩
责 编:孙雅曼
审 校:冯 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