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总工会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期“苏工专励”工作的通知》,面向全省在职一线职工的职务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给予一次性激励资金人民币3000元(税前)。
一
激励对象
职务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我省在职职工
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若人事关系不在我省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连续3年及以上在我省单位全职工作。
2. 一线职工
包括一线工人(含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或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为中级及以下的技术人员;具有技能等级和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作为激励对象。
二
激励条件
1. 专利授权与应用要求。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且该专利已在生产中实际应用,产生应用价值,具备推广前景。
2. 激励范围。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四技五小两比”等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中的发明专利,同一发明人只能申报一项,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激励。已在2026年度第一期“苏工专励”中申报并通过形式审查的发明专利不得重复申报;已在江苏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十大发明专利和全省职工“五小”活动获认定的项目中使用过的发明专利不得申报。
3. 专利权属与合规要求。发明专利权属清晰,无权属争议、侵权纠纷,无涉密情形;国(境)外发明专利、已被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不纳入激励范围。
三
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通过“苏工专励”综合服务平台填报《江苏省总工会“苏工专励”申报表》,同时上传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应用证明、第一发明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平台使用说明请扫描二维码(附件)下载。
2.申报项目不接受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通过线上平台报送。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
平台使用说明
四
激励流程
1.核准与遴选。省职工科技活动中心联合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开展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核定,重点核查第一发明人身份资质、专利授权时间、实际应用情况及专利权属清晰性,对优秀发明专利给予激励。
2.公示。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进行7个自然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激励资金发放。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项目,将通知第一发明人登录“苏工专励”综合服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通过验证后1个月内,将激励资金直接发放至第一发明人个人银行账户。每项给予一次性激励资金人民币3000元(税前),个人所得税自理。
工作联系人:孙艺蕾,联系电话:025-83536397;申报业务咨询:张武,联系电话:025-83536396;平台技术咨询:025-66043465。
通知来源:江苏省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