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巴基斯坦经济协调委员会决定基于税务部门提交的提案,修改了现有的法定监管令 SRO 693(I)/2006,正式批准提高“轮胎和摩托车零部件产品”的进口附加关税。
巴基斯坦官媒报道截图
整车厂从境外进口而非本地采购的摩托车零部件的附加关税从 11% 提高到 31%;子午线轮胎的附加税从 4% 提高到 11%。
具体税率调整如下:
这是附加关税(ACD),普通关税(Customs Duty)和其他进口税费不变。
31%高附加关税主要针对本地OEM(原始设备制造商)以套件形式进口的、巴基斯坦已有生产能力的零部件。
巴基斯坦是“摩托车王国”,注册车辆中约78%为摩托车,保有量超5000万台,年售后替换零部件市场约37.5亿美元,80%配件依赖进口,本土只能生产低端滤清器、简易橡胶件等。
🚨哪些摩托车零部件面临31%的附加关税?
具体涵盖约13类零部件,包括:车牌、支架、侧反光板、右侧车牌、左侧车牌、前装饰连接件、脚踏板、车轮组件、挡风玻璃、座椅、工具箱、中心盖,以及“车牌和零件”的统称。
这些是车身、装饰和配件,而非发动机或变速箱零件。这符合既定目的:这些是本地供应商已经可以生产的部件,因此征收关税旨在阻止进口。
🚨中国相关产品需要缴纳高关税吗?
报告指出,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Pakistan-China FTA),从中国进口的这些零部件仍将享受零关税或优惠税率,新增的11%或31%附加关税通常不适用。
在中巴自贸协定下,75%的中国汽摩零部件出口巴基斯坦免征关税。
优惠并非自动适用,必须满足中巴FTA的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提供正确的原产地证书,且商品HS编码在FTA优惠清单内。
其他国家(如日本、东南亚国家等),受影响较大,需缴纳新的11%或31%高附加关税。而日本、东南亚国家是巴基斯坦摩托车进口散件的主要来源之一。
中国是巴基斯坦轮胎进口的最大来源国,以摩托车/自行车轮胎为例,中国占比常超过80%–88%,远超其他国家,如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等。
中国汽摩配件占巴基斯坦进口总量 70%以上。
中国是巴基斯坦最大的进口来源国,2025年巴基斯坦从中国进口约205亿美元,占其总进口的约31%。
车辆及零部件(HS 87章)是双边贸易中的重要品类之一。中巴自贸协定进一步巩固了这一地位,使中国产品在关税上具有优势。
🚨特别注意:巴基斯坦此举是为了促进轮胎和摩托车零部件的国产化,那么就会引出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如果最大的单一来源(中国)仍然享受零税率,那么旨在抑制进口的31%关税就收效甚微。
所以,后续巴基斯坦会不会对中国的轮胎和摩托车零部件加征关税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