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业务真实性:出口必须是真发生、真经营、能追溯、可核验的买卖
卡住几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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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转”“走单”。企业千万别碰没有真实货物流转的虚假贸易,否则合规风险和经济损失一起找上门。这是真实性最核心的一条线:只有单证、没有货物的交易,就是典型的虚假出口。 -
关于”假自营、真代理”。这类违规出口不能做,报关单等出口单证也不能伪造、变造、买卖。这种模式往往是打着”自营”的幌子干”代理”的事,把交易主体和业务实质都编了出来。 -
关于收汇时点。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如果合同约定的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报关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30日之后,企业要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把汇收到手,而且最晚不能超过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钱回得快不快,是核查真实性的一个重要佐证。 -
关于退税申报时限。2026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新发生、符合条件的出口业务,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没申报的,就视同向境内销售、照章征税;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政策办。
相互印证机制”验证”真实性
二、出口业务真实性合规自查清单
1. 主体资质
2. 交易背景
3. 合作伙伴尽职调查
4. 合同规范
5. 出口申报与单证管理
6. 外汇收付
7. 发票与凭证管理
8. 会计核算与退税申报
9. 档案管理
10. 内控自查
11. 数字化工具应用(建议项)
12. 关键时限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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