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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印第安纳州以“外国对手产品”为由要求Elf Bar、Lost Mary、MR FOG、iJOY等雾化产品停售

美国印第安纳州以“外国对手产品”为由要求Elf Bar、Lost Mary、MR FOG、iJOY等雾化产品停售 盈润国际展览
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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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印第安纳州酒精与烟草委员会(ATC)以“外国对手产品”(Foreign Adversary Products)为由,要求当地持证烟草经营者移除 Elf Bar、Lost Mary、MR FOG、iJOY、LIO 等品牌的相关雾化产品。


随后,部分 MR FOG 和 Lost Mary 产品通过修订名单恢复销售资格。


这场监管行动释放了什么信号?中国雾化企业又该如何应对?


视频为文字内容生成


印第安纳州出手,多家雾化品牌被列入停售通知

根据印第安纳州酒精与烟草委员会公布的通知,当地监管部门针对多家雾化制造商发布了“外国对手产品”相关公告,要求持证烟草经营者立即将涉及产品移出库存,并停止销售或分销。


此次行动涉及三家中国雾化制造商及其相关品牌。

  • 深圳市爱卓依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 iJOY、LIO 等品牌。

  • 深圳市爱奇迹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 Elf Bar、Lost Mary、Heaven Gifts 等品牌。

  • 东莞市恒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 MR FOG 品牌。

监管通知列出的产品涵盖多个系列,包括 Elf Bar 600、ELFA Master、ELFX,以及 Lost Mary BM600、BM5000、TAPPO、MO 等;iJOY 的部分一次性电子烟系列,以及 MR FOG 的多个产品系列也受到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上述品牌在美国全国范围内被统一禁止销售。此次通知针对的是印第安纳州相关法规下的产品销售资格,具体限制范围取决于监管公告、制造商及产品条目。


重要变化:MR FOG、Lost Mary部分产品恢复可售

如果说首轮停售通知引发了市场关注,那么随后发布的修订公告,则揭示了此次监管行动更值得行业研究的一面:产品的烟油来源、供应链文件和合规证明,可能直接影响具体产品能否继续销售。


相关产品的销售状态出现了以下变化:

⏰ 9月9日——iJOY、LIO相关产品被列入通知    

⏰ 9月14日——Elf Bar、Lost Mary、Heaven Gifts及MR FOG相关产品被列入通知    

⏰ 9月22日——257项MR FOG产品条目被列为可销售    

⏰ 9月23日——57项Lost Mary产品条目被列为可销售    

⏰ 9月24日——另有20项Lost Mary产品条目获准恢复销售,名单扩大至77项    


MR FOG恢复可售的产品涉及 SWITCH、NOVA、AURA、ELITE 等系列;Lost Mary名单则包括 VIZ、MT35000 Turbo、NERA 等系列。


两份修订名单合计列出334个产品条目,但这并不等于334款完全不同的产品,因为 Lost Mary 名单中存在部分重复的产品名称。


与此同时,恢复销售的范围并非整个品牌。未列入相关修订名单的产品,不能因此被视为自动获得销售资格。 Elf Bar及Heaven Gifts等相关产品也不能仅凭Lost Mary部分产品恢复可售,就推断其已恢复销售资格。


目前,公开资料并未完整披露 MR FOG 和 Lost Mary 为相关产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因此,具体哪些文件直接促成了名单调整,仍需以监管部门后续披露为准。


为什么是“外国对手产品”?

新规监管重点不只在设备产地

此次事件的核心,在于印第安纳州2026年通过的相关立法及其对雾化油产品的限制。


印第安纳州 Senate Enrolled Act 185 的相关雾化产品规定于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新规将部分与美国联邦法规所列“外国对手”国家有关的烟油产品纳入限制范围,并将烟油及相关成分的制造、采购或进口来源作为判断因素。中国属于美国相关联邦法规列出的“外国对手”国家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规定对雾化设备硬件与烟油产品作出了区分。设备硬件本身被排除在该项“外国对手产品”定义之外,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只要雾化设备在中国生产,就一定属于被禁止的产品”。


对于企业而言,真正需要重点核查的是具体产品的烟油及成分供应链,以及产品是否符合该州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和例外情形。


这意味着,雾化企业在美国市场的合规工作,可能需要进一步细化到产品型号、烟油配方、原料来源、生产批次及供应商文件,而不能仅依赖品牌层面的合规说明。


供应链证明可能成为新的竞争门槛

为什么同一品牌的部分产品被要求停售,另一些产品却能够恢复销售?


现有信息显示,监管部门会根据制造商提供的合规信息更新部分公告,相关证明材料可能涉及烟油和关键原料的产地、生产记录、供应链文件,以及产品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上市前审查状态。


不过,这里必须区分已确认的事实与行业分析。目前可以确认的是,ATC明确表示收到额外的 Lost Mary 产品合规证明,并将相应名单扩大至77项;但公开公告没有完整披露所有产品的具体证明材料。有关美国本土烟油、尼古丁类似物供应链及 FDA 申请文件的讨论,属于对可能合规路径的分析,并非已经证实的全部事实。


对中国雾化企业而言,这一变化至少提示了三个方向:

第一,建立可追溯的烟油供应链

企业应能够核实烟油及关键成分的实际制造地、采购来源、供应商资质和生产记录,确保相关文件与具体产品型号相对应。


第二,建立产品级合规档案

同一品牌下不同型号的烟油配方、供应商和生产流程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应避免只准备一套通用材料,而忽视具体 SKU 的证明需求。


第三,核实 FDA 申请状态与州级销售资格

FDA申请追踪编号、申请被受理以及获得正式营销授权,是不同的监管状态。获得申请编号并不意味着产品已经获得 FDA 营销授权;州级法规也可能设置不同的文件要求和适用条件。


企业需要分别核查联邦层面的产品监管要求,以及目标州的具体销售规则,不能将其中一项合规状态直接等同于另一项。


美国雾化市场正在走向更加细分的州级监管

美国雾化市场的监管体系并非单一层级。FDA负责联邦层面的烟草产品监管,各州则可能通过产品目录、销售限制、许可制度及其他法律措施,建立额外的市场准入要求。


此前,FDA已多次针对销售未经授权雾化产品的零售商采取执法行动,并将 Elf Bar、Lost Mary 等品牌的部分产品列入相关执法公告。此次印第安纳州的行动,则进一步凸显了州级法律对产品供应链和销售资格的影响。


对出口企业而言,不能因为产品已经进入某个美国州的市场,就默认其可以在其他州销售;同样,也不能把某一个州的限制直接解读为全美统一禁令。


此外,印第安纳州相关监管安排还将继续推进。根据 ATC 的相关公告,2026年12月31日之后,该州公布的授权烟油产品目录将成为判断相关烟油产品能否在当地销售的重要依据,企业应持续关注目录及监管通知的更新。


未来,美国市场的合规竞争可能不仅体现在产品设计、价格和渠道上,也将越来越多地体现在产品授权状态、供应链透明度和法规响应速度上。



对中国雾化产品出口企业的三点启示

1. 从“品牌合规”转向“SKU级合规”

企业需要为每个目标产品建立清晰的资料清单,明确制造商、烟油来源、成分信息、供应商文件及适用的监管状态。品牌整体说明不能替代具体产品的合规证明。


2. 从“被动应对”转向“出口前审查”

在进入美国市场之前,应当对目标州的产品目录制度、销售限制和相关法规开展专项核查。对经销商、进口商及零售商而言,也应建立定期复核机制,及时处理产品状态变化。


3. 从“单一市场策略”转向“分州市场管理”

美国不同州的法规和实施时间可能不同。企业应建立分州合规台账,持续记录产品的销售资格、文件要求、更新期限及监管公告,避免将单一州的销售经验直接复制到其他地区。


结语:停售名单不是故事的终点,合规能力才是关键

印第安纳州此次行动的特别之处,在于部分产品在初始通知发布后,又通过修订公告恢复了销售资格。这表明,企业面对相关州级监管措施时,产品的具体属性、供应链资料及适用的法律条件,可能成为决定销售状态的重要因素。


对中国雾化产业而言,这不仅是几个品牌的市场波动,也是一次关于美国州级监管逻辑的现实提醒。


随着美国市场的合规要求不断细化,企业需要更加重视产品级文件管理、供应链透明度及分州监管研究。谁能够更早建立完整、可核查、可持续更新的合规体系,谁就更有可能在复杂的国际市场环境中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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