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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回应中欧汽车贸易磋商:达成三项基本原则,避免摩擦升级
针对近期外媒关于中欧混动汽车及电动汽车贸易安排的猜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2日作出回应。发言人指出,中欧双方在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下保持密切沟通,就相关经贸分歧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多项共识,有效避免了贸易摩擦局势的进一步升级。
混动汽车贸易确立三项核心原则
在混动汽车领域,中欧双方确认了以下三项基本原则,以保障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尊重事实。依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24年欧盟自中国进口混动汽车10.7万辆,2025年增至30.2万辆。双方基于2025年数据达成向上增长安排,既确保了中国企业的出口空间,也兼顾了双方产业的现实关切。
二是非歧视。任何贸易措施均不专门针对中国产品,严禁歧视性对待中国企业。中方获得的配额不低于欧方其他任何进口来源地。
三是合规。双方确认贸易安排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中方保留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诉诸争端解决及要求贸易补偿的权利。
电动汽车案推进价格承诺程序
在电动汽车方面,中欧双方已于今年1月实现反补贴案“软着陆”,欧方发布了价格承诺通用指导文件。目前,欧方正继续推进相关企业价格承诺程序及其他复审工作。
发言人强调,上述共识基于对等互利原则,不仅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实际利益,也为中欧双边经贸关系提供了稳定、可预期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有助于推动双方关系健康、平衡发展。
综合整理/木言
编辑/覃达
审核/徐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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