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配单核心规则
- 信息一致性:出口报关单与进项发票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商品编码(HS编码)必须完全一致。
- 数量平衡:多张报关单上该商品的出口数量之和,必须等于对应进项发票的进货数量。
二、关联号编制与录入实例
1. 案例背景
- 报关单A:项号001,数量3000个;
- 报关单B:项号001,数量2000个。
2. 录入实操
- 第一条:关联号设为20260100100000001;报关单号填写“关单A18位号码+0+001”;商品编码3406000090;数量3000个。
- 第二条:关联号设为20260100100000002;报关单号填写“关单B18位号码+0+001”;商品编码3406000090;数量2000个。
将同一张进项发票拆分录入两行,分别对应上述两个关联号。发票号均为210202000083550162,商品编码3406000090,数量分别为3000个和2000个,合计5000个,确保与发票总额一致。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报关单号录入格式
2. 进项发票勾选规范
3. 异常凭证处理
4. “报关单无电子信息”排查思路
- 检查报关单号录入格式是否正确;
- 确认是否为代理出口。若是,应由生产销售单位使用代理出口证明申报,录入格式为“代理证明编号+2位项号”(不加0);
- 检查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是否已填写10位海关企业代码;
- 排除上述因素后,若仍无信息,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发电子信息。
5. 申报流程差异
四、标准操作步骤
- 录入出口明细:在退税申报系统中,为每张报关单分别编制关联号,准确录入报关单号、商品编码、数量及离岸价。
- 录入进货明细:录入进项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商品编码及数量,并将其挂接至对应的出口关联号上。
- 数据一致性自查:核对出口数量总和是否等于进货数量,确认商品名称、单位一致,关联号对应无误。
- 生成与自检:生成数据包上传至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数据自检。若存在疑点,务必修正后再正式申报,切勿带疑点强行申报。
- 调整申报所属期:手动修改申报年月以匹配增值税申报所属期,避免使用系统默认当前年月。往年出口数据需在往年12月申报期内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