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知识产权事务所因代理恶意商标注册被罚1.5万元
近日,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例。汕头市中*荣知识产权事务所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合计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详情
处罚对象:汕头市中*荣知识产权事务所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忠
处罚决定:
- 对汕头市中*荣知识产权事务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忠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处罚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与依据
经查,该事务所存在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二、三款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涉事主体信息
- 企业名称:汕头市中*荣知识产权事务所(原文显示为“汕头市***知识产权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5093222C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程*忠
-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7日
-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324国道澄华岭亭路段******
监管信息
- 处罚机关: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515MB2D06061G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澄市监处罚﹝2026﹞905号
-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9月4日
来源: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