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就中欧混动汽车贸易安排答记者问。商务部表示,中欧双方在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下就混动汽车、电动汽车贸易进行了密集磋商,平衡处理经贸分歧和彼此关切。
关于混动汽车,双方确认了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尊重事实。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24年欧盟自中国进口混动汽车10.7万辆,2025年为30.2万辆。双方在2025年基础上达成向上安排,确保中国企业的出口空间和稳定增长,照顾了双方产业基于现实的合理关切。
二是非歧视。任何措施都不会专门针对中国产品,更不能歧视性对待中国企业。中方获得配额将不会低于欧方的其他任何进口来源地。
三是合规。双方确认贸易安排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中方保留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诉诸争端解决、要求贸易补偿等一切权利。
关于电动汽车,中欧双方于今年1月实现反补贴案“软着陆”,欧方发布了价格承诺通用指导文件。欧方将继续推进电动汽车案企业价格承诺相关程序及其他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