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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关拟收紧低价值货物清关规则:T11申报前置、T13登场,Bond要求全面强化

美国海关拟收紧低价值货物清关规则:T11申报前置、T13登场,Bond要求全面强化 Hecny均辉跨境
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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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800美元最低限度免税待遇暂停后,美国海关进一步将监管重点转向低价值货物的非正式报关程序。

继800美元最低限度免税待遇暂停后,美国海关进一步将监管重点转向低价值货物的非正式报关程序。

2026年10月8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在《联邦公报》发布《Low-Value Shipments》(低价值货物)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计划调整价值2,500美元及以下货物的非正式报关(Informal Entry)程序。

此次提案主要涉及五项变化:

  • T11申报前置:拟要求相关货物在进口当日或之前完成电子申报,并新增最终交付方信息要求。

  • T13电子申报:拟为符合条件的国际邮政货物建立正式的电子非正式报关机制。

  • Bond要求强化:拟统一相关T11及T13申报的基本进口与入境保证金要求。

  • 正式报关权限扩大:CBP拟扩大对特定进口商、货物类别及制造商等要求正式报关的适用范围。

  • 部分申报限制调整:拟放宽部分HTSUS第99章商品的非正式报关限制,并进一步明确申报资格。

此次提案并非取消T11,而是进一步提高低价值货物的申报时效、数据透明度及合规责任要求。

目前,规则仍处于拟议阶段,公众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7日,相关要求尚未作为最终法规生效。

T11(Entry Type 11)是美国针对符合条件的低价值货物使用的一般非正式报关类型。

根据现行19 CFR 141.5的一般规定,进口货物通常应在抵达美国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申报。

此次CBP拟对T11提出两项主要调整。

第一,申报时限提前。

相关T11货物拟被要求在进口当日或之前,通过CBP授权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完成申报。

这意味着,相关进口数据需要更早提交,以便CBP在货物抵达时开展风险识别和审查。

第二,新增最终交付方信息要求。

当最终交付方(Final Deliver-To Party)与申报中列明的最终收货人(Ultimate Consignee)不同时,申报人拟被要求提供最终交付方的名称及地址。

最终交付方是指申报时已知的货物最终预定接收方。

这一变化值得采用集中清关、海外仓配送及美国境内转运模式的跨境企业关注。

提案并未禁止上述物流模式,但要求相关申报信息能够准确反映货物的实际交付安排。

此外,相关T11申报要求也拟适用于符合条件的T12(Entry Type 12)申报。

图源:Federal Register,Low-Value Shipments

除T11外,国际邮政货物也是此次提案的重要监管对象。

CBP拟将T13(Entry Type 13,Informal Mail Entry)纳入正式法规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国际邮政货物建立电子非正式报关程序。

该类型主要适用于通过国际邮政网络进入美国、价值不超过2,500美元,且如果通过其他运输方式进口、本可适用T11的货物。

值得注意的是,T13并非首次出现。CBP此前已开展相关电子申报测试,此次NPRM则拟将有关要求纳入正式法规。

电子申报与邮政追踪信息匹配

根据提案,相关T13申报需要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进口数据:

- 10位HTSUS商品分类编码;

- 货物价值及原产国;

- 发件人身份及地址信息;

- UPU S-10国际邮政追踪号码;

- 其他适用的进口申报信息。

同时,CBP拟要求承运人在相关进口舱单中提供UPU S-10追踪号码,并确保其与T13申报记录一致。

这意味着,邮政货物的运输记录与进口申报数据将建立更直接的关联。

图源:Federal Register,Low-Value Shipments

未及时申报的邮政货物可能被视为自愿放弃

根据拟议19 CFR 145.6,对于价值2,500美元及以下、未及时且正确完成申报,并在进口之日起15天后仍处于CBP监管之下的相关邮政货物,CBP拟将其视为自愿放弃,不予放行。

后续货物将按照USPS相关程序处理。

需要注意:

这一机制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际邮政货物,并非所有T11货物逾期15天都会自动丧失货权。

同时,15天也不是新的正常申报宽限期。按照提案,相关T13申报同样拟要求在进口当日或之前完成。

海关保证金(Customs Bond)是此次提案中值得进口商及报关行重点关注的变化。

根据CBP拟议规则,相关T11及T13申报须具备符合规定的基本进口与入境保证金(Basic Importation and Entry Bond),否则货物不得放行。

保证金可采用单次交易保证金(Single Transaction Bond,STB)或连续保证金(Continuous Bond)形式,并须符合适用的担保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现行非正式报关程序并非完全没有Bond要求。部分T11申报已经使用保证金,现行邮政非正式进口程序也存在相关要求。

此次提案的重点,是拟将相关保证金要求统一适用于T11及T13申报,而非首次引入Bond制度。

Bond违约责任拟进一步明确

CBP拟新增19 CFR 113.62(n)(6),针对相关非正式报关所涉及的特定保证金违约情形,设置最低1,000美元的约定损害赔偿金额(Liquidated Damages)。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例如,一票价值500美元的一般货物,如果发生适用上述条款的Bond违约,拟议赔偿金额为1,000美元;如果属于上述特殊货物类别,则为1,500美元。

但最低1,000美元并非所有Bond违约行为的统一赔偿标准。

拟议计算方式不适用于19 CFR 113.62(a)、(g)、(i)、(j)、(k)(2)、(k)(3)、(l)及(m)规定的违约情形。如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赔偿金额规定,应依照相应规定执行。

上述金额属于保证金条款下的约定损害赔偿,并不等同于针对所有申报错误征收的行政罚款。

图源:Federal Register,Low-Value Shipments

CBP测算:新增Bond保费约927.65万美元

此次NPRM还提供了相关成本测算。

CBP估算,如果将拟议Bond要求应用于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未提供Bond的相关T11进口活动,进口商将额外承担约927.65万美元的保证金保费,约占同期相关进口活动所缴关税、税费总额的3.15%。

对于进口频率较低、需要使用单次交易保证金的进口商,相关费用占单票进口成本的比例可能更高。

上述金额属于CBP基于历史进口活动进行的监管影响测算,并非新规实施后的实际支出。

此次提案不仅收紧部分非正式报关要求,也涉及正式报关适用条件及申报资格的调整。

特定主体或商品可能被要求正式报关

根据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2,500美元及以下货物通常可以采用非正式报关程序。

此次CBP拟修订19 CFR 143.22,扩大要求正式报关(Formal Entry)的适用范围。

根据拟议条文,CBP可针对特定进口商、货物类别,以及特定制造商或生产商生产的货物,要求采用正式报关程序。

这意味着,即使货值不超过2,500美元,相关货物仍可能因适用的监管要求而需要正式报关。

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低价值货物都将转为正式报关。

部分涉及加征关税的商品拟放宽申报限制

CBP同时拟取消针对HTSUS第99章第三、第四分章部分商品的250美元非正式报关价值限制。

如果提案最终实施,价值超过250美元但不超过2,500美元、符合其他适用条件的相关商品,将不再仅因上述限制而被排除在非正式报关程序之外。

这也涉及部分受到美国《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措施影响的商品。

但允许采用非正式报关,并不意味着相关商品可以免除适用的加征关税或其他进口监管要求。

进一步明确申报资格与IOR责任

此次提案还拟修订19 CFR 143.26(a),明确非正式报关资格(Right to Make Entry)。

根据拟议条款,符合条件的货物可由所有人或购买方依法申报,也可由获得适当指定的持牌报关行办理。

对于并非货物所有人或购买方的收货人,拟要求其指定持牌报关行,并由该报关行作为该票申报的进口商记录主体(Importer of Record,IOR),但适用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这一要求针对特定非正式报关情形,并不意味着所有由报关行代理申报的货物,都必须以报关行作为IOR。

对于涉及多方交易及物流主体的跨境业务,进口商身份、报关授权及责任划分将更加值得关注。

图源:Federal Register,Low-Value Shipments

此次提案如果最终实施,低价值货物清关将进一步向提前申报、数据完整及责任主体明确的方向调整。

对于跨境卖家,需要提前准备准确的商品、收货及最终交付信息;对于货代和报关行,则应重点关注电子申报、数据审核、进口商授权及Bond配置。

此外,使用T11清关、此前未配置Bond的进口商,还需评估可能增加的保证金成本。

CBP在监管影响分析中指出,相关调整可能增加部分企业的数据收集和操作成本,但实际影响取决于进口频率、申报模式及现有系统和保证金安排。

企业可以提前评估合规准备工作,但不宜将拟议要求直接视为已经生效的操作规则。

结语

此次《Low-Value Shipments》提案表明,CBP正进一步加强对低价值货物申报数据、进口主体及保证金责任的监管。

对货主、货代及报关行而言,提前完善申报信息、核实进口主体及评估Bond安排,将有助于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规则调整。

目前规则仍处于拟议阶段,公众意见征集将于2026年12月7日截止。最终要求及实施时间,以CBP后续正式发布的法规为准。

官方信息来源

美国《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

文件名称:Low-Value Shipments

发布机构: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8日

联邦公报:91 FR 64532–64563

文件编号:2026-20650

案卷编号:USCBP-2026-0298

法规编号:RIN 1685-AA38

涉及法规:19 CFR Parts 113、128、141、143、145

官方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2026-20650

公众意见提交平台:

https://www.regulations.gov/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公开发布的拟议规则整理,仅供行业信息交流,不构成法律、税务或具体报关操作建议。相关政策仍处于拟议阶段,最终要求及实施时间以美国官方正式发布的法规及执行指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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