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为保护与已被吊销或撤销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存有代理委托关系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我局对相关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出审查业务专用函或通知短信,提醒其及时办理解除或变更专利代理委托手续。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相关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未办理相关手续。为避免相关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尚未变更委托关系的上述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时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下载审查业务专用函,核实代理委托情况,并尽快办理解除或变更委托事宜。
已被吊销或撤销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机构的公告可在我局官网查询,链接如下:http://www.cnipa.gov.cn/col/col2419/index.html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