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18日美国海关强化进口商(IOR)核查后,10月8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再次出手,将监管目光转向低价值进口货物。
根据最新动向,价值2500美元及以下的低价值货物被纳入新一轮Bond(海关保证金)担保规则调整范围。CBP计划调整非正式进口申报程序,扩大海关担保要求,并推动国际邮政包裹向标准化电子申报转变。
官方数据显示,过去一年约有230万票ET11货物在未使用Bond的情况下完成申报,涉及近6.9万个进口商。从核查IOR到调整低价值货物申报及Bond要求,美国海关的监管收紧信号明确。对于从事美国线路的物流商和清关行而言,需重新评估现有低价值货物渠道的合规风险。
230万票未用Bond,海关拟进一步收紧监管
10月8日,CBP在《联邦公报》发布拟议规则,计划调整价值2500美元及以下货物的非正式进口申报要求。核心变化在于拟要求Entry Type 11(ET11)和Entry Type 13(ET13)申报提供基本进口及入境Bond。
ET11主要涉及非邮政渠道的非正式进口,ET13则是针对国际邮政货物的新型电子申报方式。提案允许相关企业选择单次Bond或连续Bond。目前该规定处于意见征集阶段,但已明确政策导向。
CBP披露的ACE历史数据显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约有230万票ET11申报未使用Bond,涉及68,701个进口商。
测算显示,仅14%的进口商使用连续Bond更为经济,但这部分群体贡献了96%的相关申报量。这意味着,对于高频出货客户,年度连续Bond比单次Bond更具成本优势。虽然并非所有低价值货物都必须购买年度Bond,但物流商需结合进口频次、货值及税费等因素综合判断。可以确定的是,低价值货物的Bond配置已不容忽视。
国际邮政申报变革,监管不再局限于IOR
除Bond要求外,CBP正着力调整国际邮政货物的申报程序。10月1日,《联邦公报》公布Entry Type 13电子申报测试安排,相关功能已于9月22日在ACE系统部署。测试面向符合条件的2500美元及以下国际邮政货物,要求电子提交IOR编号、商品描述、原产国、HTS编码、申报价值、税费及追踪号码等信息。
新提案进一步指出,未来ET13申报需提供更完整信息,部分货物需在抵达美国前或抵达时完成申报。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货物可能在抵达后15天被视为自愿放弃。
从9月强化Form 5106进口商资料核查,到推进国际邮政电子申报及低价值货物Bond新规,海关正细化进口主体、申报资料和担保责任之间的关系。货量越大、发货越频繁的物流商,越需提前规划合规方案。
Bond配置关键:主体真实性与链路合规
当前,物流服务商和清关行关注的重点已从“是否有Bond”转向“进口主体是否合规”。核心问题包括:原有进口主体能否继续使用、美国公司真实性、Form 5106备案信息一致性,以及后续补充资料时是否有当地人员配合。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进口业务的稳定性。
优质的IOR/BOND解决方案应包含美国本土进口主体、独立IOR、年度Bond及当地人员配合。关键在于确保美国当地人员、真实地址、EIN及相关业务对接的真实性和长期有效性,而非临时拼凑。
在实际办理中,建议重点核对以下要素:
一套Bond对应一家独立进口商,主体资料不拆卖、不重复使用;
拥有真实独立地址,Form 5106与Bond主体信息保持一致;
进口商电话、邮箱真实有效,需本人确认或签署事项时有美国当地人员配合;
具备应对后续补充资料、海关核查及清关需求的持续服务能力。
【与美国当地人线上/视频面试对接】
真正重要的不是获取一个Bond编号,而是进口主体和担保链路能否对应实际业务并经受住核查。随着CBP对IOR核查进入执行阶段及低价值货物Bond规则调整,物流商应提前核对现有进口主体和担保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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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号资源有限,建议有需求的物流商提前对接
目前可用的IOR/BOND资源紧张,且美国本土进口主体资源需逐一核对人员、地址、备案信息及实际业务需求,无法即时提供。面对CBP对低价值货物Bond要求的推进,物流商应根据客户货物类型(大货或低价值)、发货频率、现有进口主体及Bond使用情况,提前确认合规方案。
建议在业务出运前提前沟通,协助核对资质及方案匹配度。提前安排好主体、Bond及后续对接,才能更稳妥地承接美国线业务。
(注:可根据客户主要走大货还是低价值货物、发货频率、是否已有美国进口主体、目前使用哪种Bond,以及现有资质是否符合相关申报要求进行沟通。我们将根据实际业务和现行政策要求,协助核对资质及方案的匹配程度。)
现有资源有限,符合办理条件的需求优先安排。海关新措施不断推进,临时寻找进口主体和Bond往往面临时间紧迫和资源匮乏的风险。提前规划,方能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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