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10月18日起生效!外商投资越南这9类业务需取得营业执照

10月18日起生效!外商投资越南这9类业务需取得营业执照 孚锐商务
2026-10-10
5
导读:设立零售网点涉及额外许可要求

近日,越南政府颁布第342/2026/ND-CP号法令,取代第09/2018/ND-CP号法令,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在越开展部分商业活动的许可要求。新规将于2026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

图源:网络

对于已在越南经营或计划进入该市场的外商投资企业,此次新规有哪些关键变化?以下为您梳理重点内容。

一、明确9类需取得营业执照的商业活动

并非所有外资企业均需取得营业执照,该义务取决于具体业务活动及是否属于豁免类别。根据新法令第5条第1款,外商投资经济组织从事以下9类特定商业活动时,必须取得营业执照:

1. 普通商品零售分销

涉及普通商品的零售分销权,但大米、糖、录像带、书报杂志等受专门规定的特定商品除外。

2. 特定商品进口和批发分销

主要适用于法律清单中规定的油类、润滑油及其他受专门管理的商品。

3. 受特殊管理的商品零售分销

涉及由国家贸易管理机构实施严格监管的特定产品。

4. 物流服务

除越南已通过国际条约承诺全面开放市场的物流子行业外,其他物流服务需按规定办理许可。

5. 货物租赁服务

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和消费品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带操作人员的建筑机械和设备租赁不在此列。

6. 贸易促进服务

包括贸易展览、展会及市场调研支持等活动,但不包含商业广告服务。

7. 商业中介服务

涵盖代表商家、商业经纪以及委托买卖货物等活动。

8. 管理和运营电子商务平台

这是新规关注重点之一,涉及中介型电商平台、开展电商活动的社交网络,以及集成数字商务功能的平台等。

9. 货物和服务招标服务

指为越南境内其他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组织服务。

二、设立零售网点需额外许可

法令区分了“分销权”与“设立零售网点”的许可要求。根据第342/2026/ND-CP号法令第5条第2款,拥有外商投资资本的经济组织若设立超市、便利店、购物中心等零售店,需申请零售经营许可证。

根据第5条第3款,申请设立零售网点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提供材料证明拟设零售场所位置符合当地商业网络发展规划。

简言之,取得商业活动营业执照并不等同于可直接开设门店。计划布局线下零售的外资企业,需另行了解并满足零售网点设立的许可要求。

三、合规建议与准备

为避免因经营范围与许可不匹配产生风险,在越经营企业或拟进入企业应做好以下准备:

首先,全面核查经营范围。详细评估现有业务代码及实际经营活动,确认是否涉及上述9类需许可业务,并判断是否需补办相关手续。

其次,提前准备申请材料。根据要求准备财务能力、管理经验等材料,清晰说明拟开展业务,以满足市场准入审查。

最后,紧跟主管部门要求。关注所在地规划投资厅和工贸厅的政策动态,按规定及时完成许可证的申请与办理。


孚

锐

小

结


对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而言,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是持续合规经营的关键。如有越南公司注册、财税维护等需求,请具体沟通。


内容来源:

qdnd、luatvietnam、hethongphapluat


*免责声明:本文所引述机构或个人内容,所发内容仅供参考和资讯传播之目的,相关投资建议不代表平台立场。如对版权有异议,请于后台联系议定合作或删除。



孚锐商务是一家专注跨境企业服务的管理咨询公司,正通过国际化的发展积淀更宽泛的视野和思考,让出海企业投资发展的每一步变得更简单。如有企业出海越南的需求,请随时沟通!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孚锐商务
专注跨境企业服务的商务管理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跨境商务服务平台
内容 1389
粉丝 5
认证用户
孚锐商务 深圳孚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专注跨境企业服务的商务管理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跨境商务服务平台
总阅读596.6k
粉丝5
内容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