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关接连查获两起涉及食品的出口瞒报案件,包括夹藏与整柜伪报两种形式。涉案货物均为“出口法定检验商品”,总重达22.54吨。
深圳海关查获两批瞒报货物
这两起查扣通报均于10月9日发布。
COSCO柜子夹藏饮料3.52吨
第一起案件涉及一个COSCO集装箱。蛇口海关在查验时发现,该柜申报品名为“卷纸”“湿纸巾”等日用品。经开箱查验,关员发现柜内除申报货物外,还夹藏有冰红茶、冰糖雪梨饮料等未申报食品,总计3.52吨。
图源:海关发布
OOCL柜子整柜伪报糖果19.02吨
第二起案件性质更为严重,涉及一个OOCL集装箱的“整柜瞒报”。该柜申报品名为“玩具”,但人工开拆后未见任何玩具实物。经进一步查验,柜内实际装载的全是未申报的流质糖果,总计高达19.02吨。
图源:海关发布
结语:瞒报风险不容忽视
业内曾有观点认为,瞒报食品通常被定性为“逃避出口商品检验”(逃检),相较于涉及偷逃税款的走私行为(如瞒报香烟),处罚相对较轻。这导致部分货主抱有侥幸心理,动辄进行十几二十吨甚至整柜的瞒报。
然而,这种认知并不全面。任何瞒报行为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除了面临货值5%-20%的行政处罚外,若海关认定企业存在长期、多次、故意逃避商检的行为,案件性质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相关人员将面临刑事责任。
因此,广大货主在出口各类货物时,务必严格遵守合规申报要求,切莫因小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