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书填报新规:商品FOB金额列为必填项
问:在填报原产地证书时,商品信息中的FOB金额栏目是否必填?
自2026年9月26日起,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申报端已做出调整,商品FOB金额栏目变更为必填项。该栏目统一使用美元(USD)作为计价币种,且证书项下所有商品的FOB金额合计值,不得超过证书总FOB金额的填报数值。
具体填报规则与注意事项
1. 币种统一为美元
系统统计及填报均以FOB美元为准。
2. 金额逻辑校验
所有单品FOB金额之和,必须小于或等于证书总FOB金额,系统将进行逻辑校验。
3. 非FOB成交方式的换算
若实际成交方式为CIF或CFR,需先扣除运费和保险费,换算得出FOB金额后,再填入系统对应栏目。
4. 证书正本打印显示规则
系统必填并不意味着所有证书正本都会打印显示FOB金额。例如,FORM-E证书仅在采用区域价值成分(RVC/%)标准时才会在纸面证书上打印FOB金额;若为完全原产(WO),则无需在证书纸面显示FOB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