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进口知识】进口食用植物油海关申报要点介绍

进口知识】进口食用植物油海关申报要点介绍 港口小二
2026-10-10
5
导读:进口食用植物油海关申报要点介绍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进口食用植物油已成为我国食用油市场的重要补充。

进口食用植物油

海关申报要点介绍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升,棕榈油、大豆油、橄榄油等进口食用植物油已成为国内市场重要补充。为确保通关顺畅,企业在申报时需重点关注哪些事项?本文为您梳理核心要点。



一、食用植物油的概念界定

食用植物油是指以食用植物油料为原料制取的植物原油,以及以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脂。


二、进口申报要求详解

(一)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企业资质确认


1.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确认

境外生产企业须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并在海关总署完成注册。企业可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企业名称、地址、注册编号及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在华注册状态有效。

2. 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确认

境内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代理商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完成备案。备案信息可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特定资质行政相对人名录”中核实。


(二)单证与填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法律责任。


1. 单证要求


必备单证包括:输出国官方检验检疫证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证明材料、提单、装箱单及发票等。

注意:非一次性容器装载的散装进口食用植物油,需提供运输工具至少前三航次的曾运货物清单。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147号,油罐曾运货物须为食品或《食品法典可接受的曾运货物清单》列明物品,严禁使用前次装载过禁止清单物品的油罐。


2. 填制要求


2.1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填报

自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须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栏(代码519)规范填写在华注册编号。

2.2 进出口商备案信息填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105号,在“企业资质”申报项目中:“508-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栏应填报境外出口商/代理商18位统一编码;“509-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栏应填报境内收货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特殊情形申报要求


3.1 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

涉及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商品,须先在商务部办理许可证,并在报关单“随附单证代码”栏录入“7”及相应编号。

3.2 有机产品申报

进口有机食用植物油须提交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及产品标识等文件。

3.3 转基因产品申报

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须随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在“产品资质”栏增加代码330并输入证书编号。

注意:自2025年11月1日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等6种证照全面推行电子化,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制发上述证照的纸质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下载。



三、规范申报填制要点


1


准确申报商品名称、编号、监管类别、用途及生产日期/批号,确保与随附单据信息完全一致。


2


严格依据当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填报税号及要素。例如原产于西班牙的特级初榨橄榄油(税号1509200000),应按实货如实申报加工方法、加工程度、用途、包装规格、品牌、游离酸度及产区等要素。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以上属于转载其他公众号文章,若政策更新则以最新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港口小二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634
粉丝 0
港口小二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45.0k
粉丝0
内容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