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升深圳市主体创新创造水平,根据工作安排,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进行修订,经前期广泛调研、研究论证、修改完善等工作,形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68号),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收,联系电话:83070159(邮编:518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uyt1@mail.amr.sz.gov.cn,邮件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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